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
暨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
暨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暨注销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情况概述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增资的议案》。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卓翼智造(江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江西”或“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0万元。子公司设立后,拟引入丰城市剑邑产业引导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方”)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9,800万元。2026年8月10日,公司完成设立全资子公司卓翼江西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暨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以来,公司持续关注子公司所在地投资环境变化,积极推进与投资方沟通洽谈、方案论证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上述工作推进过程中,受外部客观环境及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影响,经各方审慎评估与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不再继续推进本次投资相关的洽谈、出资交割及相关工商变更等事项。为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决定终止对卓翼江西的投资及增资扩股事项,并依法办理子公司的注销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投资方协商签署相关文件,全权办理子公司注销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终止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暨注销子公司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与投资方充分协商一致后确定。各方之间均不存在违反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出资,该投资安排未进入实质实施阶段,未发生出资款支付、资产划转行为,亦不存在任何未结算的应付款项或费用分摊义务。
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本次子公司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子公司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继续整合内外部资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终止卓翼智造(江西)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安排的备忘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21,574.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5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5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志军,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9月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爽,202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灵玲,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孙志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邹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灵玲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孙志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邹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灵玲,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5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8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股东会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11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11月1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卓翼科技证券部,邮编:518055(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0755-26986712。
2、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富涵(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0755-26986749
传真号码:0755-26986712
电子邮箱:message@zowee.com.cn
5、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69,投票简称为“卓翼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中包含的提案类型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11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雍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卓翼智造(南昌)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2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推进本次投资落地及办理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已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设子公司卓翼智造(南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南昌”)。卓翼南昌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南昌市创东方新航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人民币9,800万元向卓翼南昌增资。公司放弃本次对卓翼南昌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暨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受外部客观环境及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影响,经各方审慎评估与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对子公司卓翼智造(江西)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及增资扩股事项,并依法办理子公司的注销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投资方协商签署相关文件,全权办理子公司注销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增资扩股暨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5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6年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目标公司尚未设立,后续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变化、市场竞争、项目运营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多重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卓翼智造(南昌)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卓翼南昌”或“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4,200万元,固定资产出资6,000万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推进本次投资落地及办理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已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卓翼智造(南昌)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2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闻峰
5.拟注册地址:南昌市新建区宁远大街1450号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无线路由产品、无线模块、LTE网关、宽带接入产品、数字电视系统用户终端接收机、音响产品、音频/视频播放器、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电工产品、电脑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7.股权结构
■
注:以上信息均为暂定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基于经营成本、区位优势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提升运营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卓翼南昌。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所作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全球化消费电子品牌,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存在的风险
目标公司尚未设立,后续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变化、市场竞争、项目运营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多重风险。公司将根据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公司的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
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设子公司卓翼智造(南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南昌”或“目标公司”)。卓翼南昌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南昌市创东方新航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或“投资方”)拟以人民币9,800万元向卓翼南昌增资。公司放弃本次对卓翼南昌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前,卓翼南昌拟注册资本为10,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卓翼南昌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创东方持有其49%股权。卓翼南昌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后,卓翼南昌将根据协议的履行情况,择机分别办理或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最终股权结构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具体协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以卓翼南昌内部决议合法设立为前提,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创东方新航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EW04HD74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阮庆国)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5年8月29日
7、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璜溪大道39号1栋301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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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创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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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创东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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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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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设立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内容为准。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的定价系在综合考虑卓翼南昌所处行业特点、市场定位、当前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增资前目标公司估值为人民币10,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估值为人民币20,000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放弃行使参与卓翼南昌本次增资权利,是综合考虑了自身整体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而作出的谨慎决策。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卓翼南昌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1、甲方(投资方):南昌市创东方新航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乙方(目标公司):卓翼智造(南昌)科技有限公司
3、丙方(原股东):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资方案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10,2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9,800万元由投资方认缴,认缴价格为9,800万元。增资扩股后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以上简称“本次投资”)。
(三)公司治理
1、各方同意,在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由原股东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主持目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会负责。目标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原股东提名并经总经理聘任,分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
2、各方同意并确认,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
3、目标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由投资方提名并经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行政、人事及财务条线的日常管理与合规监督工作,向总经理汇报,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履行分管职责。
4、目标公司设财务经理1名,由投资方提名,协助财务总监开展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5、上述人员的薪酬福利标准由执行董事提出方案,经股东会审议确定,纳入公司管理费用。
(四)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应在投资方支付全部投资款项后向投资方签发并交付股东出资证明书,同时,目标公司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将投资方登记为公司股东并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如果目标公司未按约定按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由于政府方面原因、投资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情形除外,下同),每逾期一日,应按投资方已支付的投资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标准向投资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逾期超过约定期限20个工作日仍未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终止本协议。
如投资方依据本条终止本协议的,目标公司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以投资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为准)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并返还等同该笔款项按照8%的年利率(按照实际天数计算)产生的利息。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均由目标公司承担。
(五)违约及其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构成违约(发生本协议项下违约情形的,由目标公司、原股东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各方同意,除本协议有特别约定之外,如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如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解除的,违约方除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投资方投资总额的1%或实际损失的30%(以较低者为准)。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违约金付至守约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未支付的,违约方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按日计算(即每日违约金=应付未付金额×LPR×4÷360),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原股东或者投资方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需要就目标公司的损失给予赔偿。
4、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的行为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5、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文件为准。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因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签字瑕疵导致的效力问题、行为能力问题等因素对一方不能执行时,并不影响本协议在其他当事方之间的可执行性。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卓翼南昌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方,有利于优化其资本结构,提升整体资本实力和竞争力。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卓翼南昌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至51%,卓翼南昌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实现战略布局所作出的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资金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交易及实施过程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