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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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为公司的不动产,主要为龙腾光电厂房及员工宿舍,坐落于苏州昆山,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历史建造、购置成本较低,日常运维体系完备,整体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闲置情况,近年来随着房产及土地的增值,公司的房屋建筑物不存在减值情况。
(2)机器设备
公司的机器设备主要用于液晶显示面板的生产制造,均在正常使用并持续产生收益,无闲置情况,相关固定资产实物状态良好、无技术淘汰及报废情形,且整体折旧率约85%,不存在大额减值风险。
2、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照准则列明的减值迹象,逐项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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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由于市价大幅下跌、陈旧过时、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亦未发现减值迹象。据此,2026年上半年公司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结合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未及时转固的情形,相关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表:公司2026年6月30日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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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3.57亿元,主要项目“新技术导入-氧化物”账面价值2.67亿元,占比74.82%;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主要为206项设备的分类汇总。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1、在建工程建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未及时转固的情形
金属氧化物面板产品相较于a-Si面板产品,具备高分辨率、高刷新率、低功耗、窄边框等优势,为了更好地满足高端化、差异化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部分a-Si生产线改造成为金属氧化物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年产72千大板金属氧化物玻璃基板的生产规模。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化学气相沉积镀膜机、金属氧化物成膜机、干蚀刻机、湿蚀刻机、烘烤炉等生产设备及厂务相关管路设施等。
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转固事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第八条的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即当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为固定资产。公司判断在建工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考虑能否稳定生产符合设计技术指标的合格产品,并具备持续量产能力。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金属氧化物TFT-LCD生产线项目设备已购买并安装完成,相关研发技术已基本完成相关验证,同时公司已申请相关专利108件,已获授权专利89件。公司金属氧化物TFT-LCD生产线项目,目前整体处于试生产及良率爬坡阶段,主要进行机台参数调试、产品规格匹配、客户送样验证及小批量交货等。项目规划兼容背沟道刻蚀(BCE)、刻蚀阻挡层(ESL)两种TFT技术架构,报告期末,刻蚀阻挡层(ESL)技术架构产品良率约80%,背沟道刻蚀(BCE)技术架构产品良率仍在提升,两类技术架构产品均未达到项目预设量产良率指标,金属氧化物TFT-LCD生产线在建工程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公司不存在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未及时转固的情形。公司预计金属氧化物项目可于2026年12月完成相关机台参数调试、产品规格匹配等工作,届时将及时评估结转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对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逐项判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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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在建工程中主要项目“新技术导入-氧化物”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19020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金属氧化物面板项目涉及的长期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44,600.00万元,高于该长期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未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各项在建工程均处于正常状态,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也表明在建工程的经济绩效高于其账面价值。
综上,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说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固定资产范围、出租比例、实际用途及使用情况等
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表: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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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起,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等主要承租方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出租面积合计66,983.53平方米,其中65,955.36平方米承租方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上述资产项目均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结合自身经营业绩、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未来期间能否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等情况,说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经营业绩
2023年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归母净利润持续亏损。为改善经营状况、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从重构销售生态链扩大营收、精益降本助力增效两方面制定经营方案。具体措施详见本问询问题1第(1)小问关于“后续经营提质增效具体举措”的回复内容。公司将积极拓展新兴显示应用领域,着力打造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并通过推进极致化的成本管控,提升整体经营效益。
2、公司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各期可抵扣亏损到期明细
表:公司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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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报告期末,公司未弥补亏损绝大部分集中在2033年~2036年到期,剩余可弥补年限较长,为公司利用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提供了充足的时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上市公司本体自2007年11月首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续持续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最近一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于2023年11月取得,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6年上半年形成的可抵扣亏损适用10年亏损结转政策。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业绩、历史经验、可抵扣亏损剩余可弥补年限以及公司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等,认为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公司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未来可获取的应纳税所得额,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
综上,公司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公司治理
7、关于规范运作。根据信息披露,公司董秘蔡志承近日辞职,董秘空缺期间将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
请公司:(1)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规则要求,明确后续董秘聘任落实安排及董事长代行期间的具体工作安排;(2)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公司治理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机制,说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的具体举措。
回复:
(一)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规则要求,明确后续董秘聘任落实安排及董事长代行期间的具体工作安排
公司于2026年9月2日披露了董事会秘书辞任公告。在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工作完成之前,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园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尽快推进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
为按期完成选聘,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公司通过内部考察及外部招聘等途径,积极寻找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人选。经核查符合条件后,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规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相关备案手续,确保严格按照过渡期要求,于2027年2月28日前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公司严格遵循证监会、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临时公告披露、业绩说明会组织等事项,保障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平稳有序。在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到位前,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推动信息披露、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运行。
(二)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公司治理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机制,说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的具体举措
1、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机制情况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管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内部治理制度机制。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规范运作、有效召集与召开,并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健全、运行有效。董秘空缺期间,公司治理架构未发生变化。目前暂无重大人事变动调整相关安排。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公司建立了覆盖资金管理、采购销售、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实行分级授权、不相容岗位分离、审批留痕,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共同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缺陷整改,有效防范经营及合规风险。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2、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的具体举措
(1)持续夯实治理架构履职效能
公司将持续规范股东会、董事会、高管层日常运作,持续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其监督制衡作用,改善治理运行质效。后续若发生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变动,公司将持续按照法律法规及自律监管规则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2)动态优化制度体系,强化制度落地执行
公司建立常态化制度梳理更新机制,对标最新监管规则,适时修订完善各项治理及内控制度。加大制度宣贯与执行督导力度,引导各部门合规履职,推动各项制度落地实施。
(3)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常态化开展内控审计,细化内控流程;同时,优化分级授权审批机制,完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安排。立足问题导向,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4)健全常态化合规管理与培训机制
公司开展分层分类合规培训,持续加强董事、高管、财务、内审等关键岗位合规意识,提升全员规范运作能力。落实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机制,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管理等重要业务开展定期排查与合规检视,及早识别并化解潜在合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