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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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组成联合体
并通过公开摘牌方式
收购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的公告

2026-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组成联合体

并通过公开摘牌方式

收购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拟与连云港连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星投资”)组成联合体并使用自筹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现金收购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碳芯”、“标的公司”)股权。其中,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竞拍不低于中复碳芯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复碳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能否摘牌成功、本次交易能否达成以及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国资相关程序、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如需)等。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具体详见本公告“八、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6年11月2日,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投”)、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玻院”)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联合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分别持有的中复碳芯31.1983%、17.1196%股权,挂牌底价为53,813.094767万元。

2026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组成联合体并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连星投资组成联合体并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中复碳芯股权,其中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竞拍不低于标的公司40%股权。

连星投资承诺:如竞拍成功,其同意将竞拍所得的中复碳芯股权对应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代表其行使表决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在挂牌转让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相关合同,最终成交金额、收购股权比例将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国资相关程序、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如需)等。

二、连星投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连云港连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编号:SVT821)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桥路66号华大产业园A5栋楼二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朴棫(江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70828)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BMELGR3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朴棫(江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江苏新海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9%)

连星投资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无

连星投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一: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7日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志斌

注册资本:517,155.9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3451K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持有中联投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无

交易对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交易对方二: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6421号

法定代表人:王士巍

注册资本:49,513.682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42400761XU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期刊出版;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主要股东:持有哈玻院5%以上股权的股东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有哈玻院78.0109%股权,中建材持有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哈尔滨哈玻瑞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哈玻院6.572%股权;科改新链(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哈玻院5.2033%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无

交易对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中联投、哈玻院公开挂牌拟转让其分别持有的中复碳芯31.1983%、17.1196%股权。

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上述股权标的公司所在地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49号。

2、交易标的的公开挂牌底价

根据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开挂牌信息,中复碳芯31.1983%、17.1196%股权的挂牌底价为53,813.094767万元,最终成交金额将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确定。

3、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49号

法定代表人:朱维新

注册资本:9,34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88437288F

经营范围:碳纤维复合材料芯及导线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电力设施除外)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其它各类线缆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电力设施除外)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金具、配件和工具的开发、生产、检验;碳纤维复合材料芯及导线产品原材料的销售、检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及其它玻璃钢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的股东:

■

根据标的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书面通知应说明拟转让的股权数量、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其它条件和条款,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九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6年10月26日,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暨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中联投、哈玻院以在产权交易所联合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标的公司合计48.3179%股权;中联投、哈玻院相互放弃对彼此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除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投毅达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外)放弃对上述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及近三年又一期的股权变动及评估情况

标的公司的简要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

最近三年一期,标的公司两次股权变动涉及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

(二)标的公司的财务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且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6]0011016097号。

根据大华审字[2026]0011016097号《审计报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标的公司无或有事项。

(三)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不存在。

(四)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五)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名称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且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复碳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编号:苏富评报字(2026)第82号。

2、评估基准日

2026年6月30日。

3、评估方法

(1)资产基础法

在评估基准日,中复碳芯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51,504.31万元,评估价值为173,907.95万元,增值22,403.65万元,增值率14.79%;负债账面价值118,125.65万元,评估价值为117,354.65万元,评估减值771.00万元,减值率0.65%;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3,378.66万元,评估价值为56,553.29万元,增值23,174.64万元,增值率69.43%。

(2)收益法

经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33,378.6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2,900.00万元,比审计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79,521.34万元,增值率238.24%。

1)折现率

①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Re=Rf+β×ERP+Rs=1.73%+1.2134×5.82%+2.5%=11.29%

②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一年期LPR利率是3.00%,采用该利率作为债权年期望回报率。

③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的确定

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权重评估对象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

(WACC=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E=股权价值;Re=期望股本回报率;D=付息债权价值;Rd=债权期望回报率;T=企业所得税率)

WACC=11.29%×88.76%+3.00%×11.24%×(1-15%)=10.31%

根据上述计算得到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10.31%,故以10.31%作为折现率。

2)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①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现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计算:

■

式中:P: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Fi:第i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Fn:永续年企业自由现金流;i:为明确的预测年期;r:年折现率;g:永续增长率。

详细计算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②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评估

单位:万元

■

③有息债务

企业基准日账面银行借款余额共计35,390万元,本次按账面值确认有息债务评估值。

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净资产-有息债务

=150,089.36+(-1,775.42)-35,390.00=112,900.00(万元)(取整)

则:中复碳芯采用收益法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2,900.00万元。

4、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6,553.29万元,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2,900.00万元,两者相差56,346.71万元,差异率99.63%。

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收益法结果基于企业未来收益预测,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拥有的账面未记录的专利、用户资源及公司管理等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整体的综合获利能力。故两种评估方法所得出评估结论之间存在差异。

中复碳芯是一家从事碳纤维复合芯导线、各类架空导线及高端复合材料拉挤制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化企业。企业目前拥有碳板、玻板、复合板材等相关已授权专利77项,拥有较成熟的研发团队,研发能力强。企业的主要价值除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拥有的客户资源、技术水平、研发能力、人才团队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资产基础法仅能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不能完全体现各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的整合效应,而收益法已基本合理地考虑了企业经营战略、收益现金流、风险等因素,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公允价值,故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中复碳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2,900.00万元(壹拾壹亿贰仟玖佰万元整)。

(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不涉及。

(七)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1、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中联投、哈玻院为中建材控制的企业。截至2026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应收应付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款项的情况如下(单位:元):

(1)货币资金

■

(2)应收票据

■

(3)应收账款

■

(4)其他应收款

■

(5)预付款项

■

(6)应收款项融资

■

(7)应付账款

■

(8)其他应付款

■

(9)其他流动负债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如成功摘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及流程与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及时公告交易进展情况和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在挂牌转让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相关合同。

六、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交易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影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中复碳芯是国内拉挤碳纤维复合材料领域的重要企业,主要从事复合材料拉挤板材、碳纤维复合芯导线、各类特种导线及高端拉挤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输送、风电叶片、桥梁建设、工程机械等领域,已为三一重能、明阳智能、中材科技等主流风电叶片制造商或整机厂商配套,受益于风电行业持续发展,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特种电缆、裸导线等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于国家电网、新能源等重大工程,并在碳纤维导线领域已有产品布局,相关产品已应用于高电压远距离输电领域。通过本次收购,上市公司将快速进入拉挤复合材料及风电关键材料领域,在巩固电线电缆主业的同时拓展业务边界,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优化产品结构。

此外,中复碳芯的碳纤维复合芯导线是上市公司电线电缆业务中重点培育、着力发展的产品方向之一,上市公司新一代碳纤维复合芯导线已在国家电网关键架空线路增容改造项目中推广应用,通过本次收购,上市公司从电气机械制造延伸至上游关键原材料,有望实现原材料端的碳纤维复合芯棒与下游导线成品的配套,有效发挥协同效应。标的公司的复合材料技术平台已拓展至光伏边框、新能源车辆型材等应用领域,可与上市公司在光伏电缆、储能电缆等新能源线缆方向的业务形成“材料+线缆”的产业链联动,整合双方客户资源与渠道能力,提高整体市场开拓效率与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复碳芯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标的公司业务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良好,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体量与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与股东回报水平。

八、风险提示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交易双方的国资审批/备案等内部程序、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如需)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该等审批、批准,及取得该等审批、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风险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进场竞拍方式受让标的公司股权,最终能否竞得、竞得比例及成交价格,均取决于公开交易规则下的竞价结果及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具有约束力的收购协议,能否竞拍成功、成交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交易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资本市场及法律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此外,标的公司股东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投毅达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标的公司股东会上放弃对上述拟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估值风险

上市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收益法评估值依赖于对标的公司未来收益、现金流及相关参数的预测,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前景、市场竞争格局、毛利率水平及折现率等关键假设较为敏感。尽管评估机构已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并审慎论证,但若标的公司未来实际经营情况与预测假设出现重大不利偏差,可能导致评估值不能合理反映标的资产的实际内在价值,公司存在因交易作价高于标的资产实际价值而确认较大额商誉、并在后续发生商誉或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复碳芯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需在业务、财务、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整合,整合进度与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整合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与风电行业景气度、下游主要客户(如风电整机及叶片制造商)的采购需求密切相关,且客户集中度较高,若风电行业政策、装机节奏或主要客户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造成波动,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6]0011016097号;

3、评估报告,编号:苏富评报字(2026)第82号。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组成联合体并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2026-048、2026-049)。

议案1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6年11月13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4251),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0777896

联系传真:0510-80777896

邮 箱:IR@yccable.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陆紫薇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92”,投票简称为“远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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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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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公告编号:2026-047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1月2日以口头、邮件与电话方式发出,于2026年11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赵俊先生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董事长赵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高峰先生、王国俊先生、朱磊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拟组成联合体并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连云港连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成联合体并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共计48.3179%的股权。其中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竞拍不低于中复碳芯40%股权。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权限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购比例、全权办理竞拍报名、缴纳保证金、公开摘牌、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办理股权变更等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全部事宜。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组成联合体并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14:30时在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公告编号:2026-049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32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9,612.23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55,067.53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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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项目合伙人吕艳艳近三年签署了宏盛股份(603090)、远程股份(002692)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辉近三年签署了宏盛股份(603090)、远程股份(002692)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慧,近三年签署过我乐家居(603326.SH)、奥特佳(002239.SZ)上市公司年报,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艳艳、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吕艳艳、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慧,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94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本次审计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为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从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兴华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用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