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88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508,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08,8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15日,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79)。
3、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83)。
4、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45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且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5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3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45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43人。
6、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确认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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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四)本次解锁的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14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50.88万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3日,第一个限售期为2025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2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40%。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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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满足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激励对象所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需回购注销的股份总数为84,000股(其中第一期的股份数为33,600股)。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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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中“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包含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部分股份;
2.上表中不含因员工离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3.本次考核周期为2025年度,考核期内魏勇职务为副总经理,其于2026年7月辞任副总经理,因此不再列示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类别,计入“其他激励对象”类别。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1月6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508,8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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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可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3.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89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签署了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合同,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赎回手续,收回本金4,000万元,获得收益4.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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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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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收益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