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1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全部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2、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金妍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经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何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何易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何易先生于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担任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客户销售总监;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担任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客户销售总监兼采购部总监;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担任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7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公司审计部总监;202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6年4月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审查本次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我们认为何易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何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1月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何易先生已于2022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46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本次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备案。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陈良琴先生(董事长)、吕军先生、周一君先生、何易先生
独立董事:冷军先生、王新先生、梅志成先生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冷军先生
其他委员:梅志成先生、周一君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新先生
其他委员:梅志成先生、陈良琴先生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良琴先生
其他委员:王新先生、吕军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梅志成先生
其他委员:冷军先生、吕军先生
上述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冷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陈良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韩心戈先生、陈会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裴静儿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何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聘任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聘任的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需要,同意聘任黄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黄青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为: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楼
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79527
邮箱:hqing@mail.veken.com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陈良琴简历
陈良琴: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维科丝网有限公司总经理,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兼战略投资部部长、总裁助理,维科技术监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二)韩心戈简历
韩心戈: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3C事业部销售总监,现任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三)陈会阳简历
陈会阳: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品质部总经理。
(四)裴静儿简历
裴静儿: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红光家私有限公司助理会计,宁波万汇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会计,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执行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执行总监兼财务资产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五)何易简历
何易: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维科技术财务部经理,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客户销售总监、采购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公司审计部总监,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六)黄青简历
黄青: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管理会计师、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证券事务主管,2022年4月至今任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全体董事一致认可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四)会议由陈良琴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会议选举陈良琴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冷军先生
其他委员:梅志成先生、周一君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新先生
其他委员:梅志成先生、陈良琴先生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良琴先生
其他委员:王新先生、吕军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梅志成先生
其他委员:冷军先生、吕军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陈良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韩心戈先生、陈会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裴静儿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何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
何易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黄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3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3日 (星期一)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6日 (星期一) 至11月20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qing@mail.vek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23日 (星期一) 14:00-15: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3日 (星期一)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良琴先生
董事会秘书:何易先生
财务总监:裴静儿女士
独立董事:王新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23日 (星期一)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6日 (星期一) 至11月20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qing@mail.vek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青
电话:0574-87341480
邮箱:hqing@mail.vek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