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6-09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5楼50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公司董事马小智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东2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11,267,71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3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5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13,980,01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9406%。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524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425,247,73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374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2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576,31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848%。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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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案1、提案2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3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涉及提案3的关联股东需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
提案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