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6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011年5月7日,持有公司36,957,0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64%的股东阮加春向董事会提出《关于增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的提案》,要求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于2012年5月9日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虞市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加根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4人,代表股份235,883,7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51%。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邢超女士及公司保荐代表人洪晓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赵万一先生和张天福先生作了201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黄卫星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天福先生作了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383,5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元(含税)4元,共计153,4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关于确认公司2011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883,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邢超女士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