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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2012-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12年5月29日3.90127.31060.22
    大宗交易    
    其它方式    
    合 计 3.90127.31060.22

    注: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07年9月3日)至今,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减持比例为1.7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055.31285.212928.0022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55.31285.212928.0022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21%下降到4.99%,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公司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情见同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30日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春晖股份

    股票代码:0009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C座18层、19层

    邮政编码:100081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年5月29日

    声明

    1.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5.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9280022股,占其总股本的4.99%,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意义:

    春晖股份、上市公司: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减持:信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1273106股股份之行为。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德燃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4006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日

    营业期限:2000年8月1日至2050年7月31日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商业地产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重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C座18层、19层

    邮政编码:1000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居住地其它国家居留权情况
    李德燃董事长中国北京市
    周立武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北京市
    朱江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天津
    王海军董事中国北京市
    陆华隽董事中国北京市
    王乔生董事中国武汉市
    李建中董事中国北京市
    马立明监事长中国北京市
    王孝志监事中国北京市
    刘学红监事中国北京市
    张树民纪委书记中国北京市
    沈加沐副总经理中国北京市
    王季明副总经理中国武汉市
    刘社梅总经理助理中国北京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票简称股票代码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信达地产600657834,518,31154.75%
    同达创业60064743,543,42740.68%
    SST华新00001027,987,45619.0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故减少其在春晖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春晖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有关操作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本次股份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春晖股份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30,553,128股,占春晖股份总股本的5.21%,为春晖股份第四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春晖股份股份。

    2012年5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春晖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273106股,占春晖股份总股本的0.22%。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春晖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9280022股,占其总股本的4.99%,仍为其第四大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和持有的春晖股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前述持股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春晖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开平
    股票简称春晖股份股票代码0009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30,553,128股 持股比例:5.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1,273,106股 变动比例:0.2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春晖股份29,280,022股,占其总股本的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德燃

    日期: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