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免息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13-022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还款免息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贷款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
●担保人(乙方):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承担还款金额:人民币5,850,000.00元
一、基本情况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子公司海沃(海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沃海南”)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贷款本金2800万元,我公司对上述借款的2300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8年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为债务人海沃海南的破产管理人。截至2008年12月29日,经管理人审查,海沃海南尚欠工行海口新华支行本金16,000,000.00元,利息8,267,875.21元,我公司应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已在2008年计提了24,267,875.21元的预计负债。
2012年4月17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了海沃海南破产管理人制作的《海沃(海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分配方案》,(我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发布12-临008号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其中优先债权人1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债权额为6,451,715.42元,该优先债权已被优先偿还;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率为39.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按照受偿率受偿6,886,792.09元;我公司对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因借款人海沃海南已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原则的基础上,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担保人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海沃海南债务偿还问题于2013年9月29日达成《还款免息协议》:
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在海沃海南破产并由破产财产偿还甲方贷款本金6,886,792.09元之后,截止2013年9月29日,在编号为2002年新华(固)字第0001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借款合同”)项下,海沃海南积欠甲方人民币贷款本息合计10,834,498.95元,其中本金4,113,207.91元,利息6,721,291.04元。
乙方同意按下述约定偿还海沃海南积欠甲方债务。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偿还甲方人民币贷款本息合计5,850,000.00元;
2.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偿还海沃海南积欠债务的截止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甲方同意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全部偿还海沃海南积欠债务的前提下,减免海沃海南人民币贷款利息4,984,498.95元。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还款截止日(含)前足额偿还其所承担的海沃海南债务,则本《还款免息协议》立即终止。在协议终止后,甲方可就乙方尚未清偿的全部借款本息加上已依《还款免息协议》落实已归还本金应减免的利息作为债权标的一起继续追索乙方的债务责任,直至清偿完毕。
乙方承诺,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不影响其在编号为2002年新华(保)字第0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所列担保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甲方同意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完毕付款义务后,即向法院申请终结本案执行、解除对乙方资产的全部查封。同时甲、乙双方基于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甲方同意给乙方出具结案证明。
二、本协议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本次签订的《还款免息协议》,乙方在偿还5,850,000.00元后,甲方将免除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因此,乙方为海沃海南向甲方借款担保一案实际承担的担保损失为5,850,000.00元。
我公司已在2008年按照破产管理人制作的《海沃(海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表》计提了24,267,875.21元的预计负债,最终对利润的影响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还款免息协议》
2、海沃(海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表
3、海沃(海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