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何国纯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天灵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傅应华 |
公司负责人何国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天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应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4,444,747,409.47 | 11,440,721,167.52 | 26.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19,858,406.63 | 2,825,400,668.02 | 6.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8,344,941.14 | -502,675,649.62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4,653,957,822.21 | 3,033,296,982.82 | 53.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9,471,784.57 | 260,844,649.66 | -15.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1,072,842.20 | 260,711,432.10 | -22.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50 | 10.09 | 减少2.5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31 | -16.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31 | -16.13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49,237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95 | 291,432,800 | 0 | 无 |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86 | 115,531,200 | 0 | 无 |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49 | 45,775,000 | 0 | 质押27,000,000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未知 | 0.48 | 3,982,791 | 0 | 未知 |
罗楚珠 | 未知 | 0.43 | 3,561,900 | 0 | 未知 |
陈小斌 | 未知 | 0.29 | 2,387,929 | 0 | 未知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未知 | 0.27 | 2,287,323 | 0 | 未知 |
陈镇美 | 未知 | 0.26 | 2,198,880 | 0 | 未知 |
任志俊 | 未知 | 0.25 | 2,105,790 | 0 | 未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未知 | 0.24 | 2,004,700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91,43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1,432,800 |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115,53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531,200 |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5,7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775,000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982,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2,791 |
罗楚珠 | 3,56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1,900 |
陈小斌 | 2,387,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7,92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287,3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7,323 |
陈镇美 | 2,198,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8,880 |
任志俊 | 2,105,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5,79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2,00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4,7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在本公司知悉范围内,第1名、第3名股东即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个实际控制人广西区国资委,但前3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第4名至第10名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3年9月30日的财务指标与2012年年末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其主要原因:
项 目 | 2013-9-30 | 2012-12-31 | 变动幅度 (%) | 主要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0,000.00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产品所致。 | ||
应收票据 | 38,134,831.40 | 99,404,486.93 | -61.64 | 主要是本期收回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应收账款 | 440,083,370.50 | 182,223,701.87 | 141.51 | 主要是本期应收未收物流贸易业务款增加所致。 |
预付账款 | 2,304,368,711.11 | 974,233,230.41 | 136.53 | 主要是本期预付物流贸易货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2,491,739,472.64 | 1,436,598,969.42 | 73.45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钦州钦廉林业有限公司获得的土地使用权3.3亿元、“钦州白石湖”项目开发成本增加4.45亿元及二级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物流贸易业务存货增加1.5亿元所致。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101,475,000.00 | 主要是本期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南宁利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贷款业务所致。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00,000,000.00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亿元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80,000.00 | 480,000.00 | 1000.00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参股中港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支付投资款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9,476,748.65 | 主要是本期二级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代建项目应收工程款。 | ||
工程物资 | 1,083,012.75 | 818,182.00 | 32.37 | 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入收费工程设备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767,170.93 | 11,775,821.94 | 42.39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增加计提预计房地产利润税金416万元所致。 |
应付票据 | 839,368,194.00 | 150,661,596.00 | 457.12 | 主要是本期物流贸易业务增加应付票据所致。 |
预收账款 | 363,134,362.53 | 182,906,286.37 | 98.54 | 主要是本期物流贸易业务预收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3,264,450.51 | 37,533,318.09 | -64.66 | 主要是本期发放2012年计提的绩效工资所致。 |
应付利息 | 89,781,776.54 | 40,188,536.38 | 123.40 |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20亿元所致。 |
应付股利 | 8,742,984.00 | 主要是应付未付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分红款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00,000,000.00 |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归还到期银行贷款所致。 | |
应付债券 | 2,995,250,000.00 | 994,925,000.00 | 201.05 |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20亿元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93,959.23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溢价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2)合并利润表中,2013年1-9月相关财务指标与2012年1-9月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其主要原因:
项 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幅度 (%) | 主要原因 |
营业总收入 | 4,659,593,822.20 | 3,033,296,982.82 | 53.61 | 主要是本期物流贸易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利息收入 | 5,635,999.99 | 主要是本期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南宁利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贷款业务取得利息收入所致。 | ||
营业成本 | 4,000,819,403.36 | 2,288,877,795.55 | 74.79 | 主要是本期物流贸易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营业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7,833,820.03 | 92,735,653.04 | -48.42 | 主要是上年同期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确认营业收入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此项收入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5,334,153.49 | 247,119.54 | 6105.16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210万元、二级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850万元及二级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180万元所致。 |
投资收益 | 7,593,055.55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贷款2亿元取得收益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17,003,854.27 | 2,289,507.23 | 642.69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溢价及二级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贸易业务合同违约金550.6万元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535,428.51 | 1,331,694.36 | -59.79 | 主要是上期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一批车辆损失,本期此类业务减少所致。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8,947.86 | 118,422.96 | -84.00 | 主要是上期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一批车辆损失,本期此类业务减少所致。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中,2013年1-9月相关财务指标与2012年1-9月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其变动原因:
项 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幅度 (%) | 主要原因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33,335,099.10 | 2,855,471,318.32 | 90.28 | 主要是本期物流贸易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
收到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635,999.99 | 主要是本期二级子公司南宁利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收到发放贷款利息所致。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141.32 | 主要是本期无此项业务发生所致。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689,059,407.53 | 2,500,968,768.29 | 127.47 | 主要是本期物流贸易业务收入增加贸易业务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102,500,000.00 | 主要是本期二级子公司南宁利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放贷款所致。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1,784,084.04 | 211,341,262.03 | -42.38 | 主要是上年同期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确认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此项收入减少所致。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8,580.00 | 522,597.15 | -73.48 | 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较本期大所致。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93,055.55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贷款2亿元取得收益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5,526,647.43 | 194,992,118.98 | -51.01 |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购建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52亿元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4,800,000.00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参股,及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外参股及收购股权所致。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0 | 主要是本期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所致。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000,000.00 | 3,000,000.00 | 833.33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外部投资款1300万元,二级子公司南宁利和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外部投资款1500万元所致。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994,000,000.00 |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20亿元所致。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3,248,616.80 | 265,137,346.80 | 127.52 | 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5,000.00 |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支付中期票据手续费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
1、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润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变更前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50%;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岑罗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20%;汕头市利安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20%;广州王舍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持股10%;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400万元、持股35%;岑罗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25%;汕头市利安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25%;广州王舍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15%。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10月8日披露的《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告》。
2、公司2013年10月9日与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成源”)、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达公司”)、周圣铁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书》,拟以收购铁达公司、周圣铁对广西成源所拥有股权的方式实现对广西成源的直接控股以及对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星锑业”)的间接控制。该协议仅作为投资的意向性合作协议并约定:如若各方未能在3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则意向书自动终止,各方一致同意并经五洲交通董事会通过延长的除外。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公司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对广西成源、南星锑业的资产调整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广西成源、铁达公司、周圣铁及南星锑业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公司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目前,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对收购资产的审计、资产评估、储量核查、采矿权评估已聘请机构并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收购价格、收购比例、收购条件等交易细节尚未确定。有关事项尚需签署正式协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10月10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及2013年10月18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情况说明及澄清公告》。
3、涉及国家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及情况进行披露。
二、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事项
1、对外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及于2009年11月18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年7月16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年3月2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年4月26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年5月1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2013年6月3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金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借款余额6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借款余额9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9000万元。
(2)公司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公司独资开发的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按揭贷款客户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所需提供阶段性担保总额约为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各银行最终审批通过金额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12月3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五洲国际项目按揭贷款客户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的公告》和2010年12月2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各银行实际抵押借款额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65,037,000元,兴业银行南宁分行3,043,00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55,194,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五象广场支行98,319,000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百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国通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及各家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根据与各金融机构的洽谈结果最终确定)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12年8月2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2年9月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五洲国通公司已获得上述银行授信额度 8.7亿元,坛百公司已签订相关担保合同总金额为 8.5 亿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坛百公司为金融机构向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百兴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5月1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3年6月3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事项尚未发生。
2、对外投资
(1)公司代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板一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及新竹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其中大板一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启动资金3亿元由公司筹措;新竹小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100万元,公司作为代建人需投入项目实施初期启动资金2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11年3月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建南宁大板一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公告》和2011年6月18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均已取得自治区财政厅、房改办批文,其中:大板一区项目正在进行总平设计审核;新竹小区已取得自治区发改委、南宁市规划局对总平设计的批复,拆迁工作继续推动,目前在报土地评估及单体设计审核。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房地产公司”)以22,070万元(不含有关税费)竞得钦州市白石湖片区B-02-04地块(土地使用面积为107,182.78平方米,折合160.77亩)、D-04-01地块(土地使用面积为33,333.25平方米,折合约50亩),以21,290万元(不含有关税费)竞得钦州市白石湖片区B-06-01、02地块(土地使用面积129,968.02平方米,折合194.95亩)和B-06-04地块(土地使用面积37,998.42平方米,折合57亩)。具体详见公司2011年11月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年12月1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土地竞拍结果的公告》和2012年7月1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后续定期报告相关内容。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B-02-04地块、B-06-01和02地块、B-06-04地块拟用于商住综合开发,但项目前期推进工作比较困难;D-04-01地块拟作为钦州市白石湖中央商务区五洲总部基地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平方案设计并进行项目报建工作。
(3)公司合计以14,728万元竞得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区域GC2011-080地块(约93.828亩)、GC2011-082地块(约19.99亩)、GC2011-083地块(约24.968亩),具体详见公司2011年11月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1年12月2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土地竞拍结果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地块项目正在进行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总平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4)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坛百公司对其子公司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五洲锦绣壮乡项目进行投资开发。该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12.25亿元,启动资金3.7亿元,分别由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筹措,其中:五洲房地产公司筹措3,400万元、坛百公司筹措1.7亿元,百色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措1.36亿元。另外3,000万元由战略合作伙伴出资。具体详见公司2012年3月2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和2012年4月26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一期汽车水果市场项目已获田阳县发改局项目核准立项,完成项目开发建设用地380亩土地的预征工作,但建设用地指标的获得面临较大困难。
(5)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岑罗公司共投入约3500万元发起设立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通公司”),并由润通公司投资参股组建中信汕头滨海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运作广东汕头中信滨海新城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6月12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2年6月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中信汕头滨海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5亿元,持股51%;西安天恒基金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1亿元,持股2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75亿元,持股15%;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0.35亿元,持股7%;首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0.35亿元,持股7%。该公司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及及配套项目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
(6)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万通公司”)投资建设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65,453.10万元,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拟投资27,863.2万元,主要建设国际客运站(主站房);二期拟投资37,294.9万元,主要建设国际客运站(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公司2012年11月2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和2012年12月22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建设用地完成109亩招拍挂并签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完成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此外,广西万通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国际物流园,截止报告期末,物流园中国-东盟(凭祥)原木及半成品交易中心项目建设正在推进。
(7)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五洲.半岛阳光房地产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预计为13亿元(不含土地成本),将建设住宅(含商业部分)和五星级酒店。具体详见公司2011年11月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年12月1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年5月3日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土地竞拍结果的公告》、2013年1月2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3年3月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3亿元(含土地费2.67亿元)。项目一期前期报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二期、三期报建工作同步进行,已取得三期项目立项核准审批意见。
(8)公司与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堂汉公司”)、伍永田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书》,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对堂汉公司进行重组以实现对堂汉公司的控制。该协议仅作为投资的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3月12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组并涉及收购矿业权的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各方中介已进场做尽职调查,尚未正式出具有关报告。
(9)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向钦州钦廉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廉开发公司”)以600万元收购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廉投资公司”)100%股权,并自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分批代偿钦廉投资公司所欠钦廉开发公司的全部债务34,733.08万元。收购完成后,可对钦廉投资公司属下两宗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4月26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股权公告》及2013年5月1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收购已完成并拟对其属下两宗城镇建设用地进行投资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总平方案设计招标工作。项目预计投资233,523万元(含支付股权收购款及承接债务),现计划分四期建设,6年完成建设。
3、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在额度允许的范围内,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1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 1年。募集的款项主要用于置换成本较高的银行贷款,降低融资成本,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12月22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3年1月8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相关工作正在进行,申报材料尚未上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坛百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逐步投入的方式开展理财工作,资金投入为年收益率不低于5%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及通过银行委托贷款,资金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3月12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3年4月3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坛百公司已与广西瀚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向广西瀚德集团有限公司发放2亿元贷款,贷款期2年,自2013年5月8日起至2015年5月7日止。该笔贷款到期一次性收回本金,按季结息,年利率10%。按合同约定自借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后,坛百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提前收回该笔委托贷款。截止2013年9月30日,该笔委托贷款共获得投资收益755.55万元。
(3)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实际情况向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申请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按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临时周转金等。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和2013年6月3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上述财务资助资金1亿元,资金使用期限12个月,资金使用费率参照交投集团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利率执行。
(4)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可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3年6月3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内,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合计已发生金额15.99亿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在2009年接受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简称“高管局”或“广西区高管局”)、广西公路管理局(简称“公路局”)和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持有的五洲交通股份划转时,相关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1)交投集团在股份划转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划转股份以及涉及高管局与五洲交通资产置换所发生的资产、债权、债务、税金等问题一并由交投集团负责。在接收划转股份后,继续履行五洲交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2009年2月28日,交投集团与高管局签订《无偿划转股份协议书》,交投集团在协议书承诺:本次划转股份以及涉及广西区高管局与五洲交通资产置换所发生的资产、债权、债务、税金等问题一并由交投集团负责。 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交投集团将持有置换进出资产差额形成对五洲交通的债权,与之相对应,置换进出资产差额记为五洲交通对交投集团的长期负债。为提高五洲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交投集团承诺:在协议约定的清偿期内,不主动向五洲交通追偿该笔债权,并且不计息,由五洲交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在协议约定的清偿期内予以清偿。
(3)交投集团在股份划转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本次无偿受让公路局国有产权事项在收费经营期内不涉及公路局员工(受托在五洲交通经营的南梧二级路和金宜一级路收费站工作的人员)分流安置问题,也不涉及五洲交通职工分流和安置问题。交投集团在接收划转股份后,继续履行五洲交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南梧二级路和金宜一级路收费期满,在南梧二级路和金宜一级路收费站工作的公路局事业单位在编员工,由公路局自行安置,其余人员由交投集团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4)交投集团对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广西交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为避免今后可能将产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从五洲交通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参与同业竞争的活动;在涉及到五洲交通与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为争取同一项目而发生竞争时,本公司将放弃与五洲交通进行竞争;在涉及本公司已建成、在建、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与五洲交通所经营公路路段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本公司将进行充分论证,并与五洲交通进行充分沟通,在有利于提高五洲交通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置换或注入等方式予以解决。由于交投集团在建的广西河池至宜州高速公路与公司运营中的金宜一级公路平行,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提高五洲交通的盈利能力,交投集团在股份划转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半年内启动资产置换工作,用本公司已建成在运营中的优质高速公路资产与五洲交通正在运营中的金宜一级公路进行置换,经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此潜在同业竞争问题予以妥善解决。
上述承诺事项,涉及交投集团河池至宜州高速公路与公司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构成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虽然一直在按照承诺努力推进,但由于国家自2011年6月实施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尚未完成,造成资产置换工作无法取得实质进展。目前公司已就新的资产置换方案和交投集团达成共识并已确定各方中介准备进场开展进一步工作。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承诺事项正常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国纯
2013年10月24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