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4-003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2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短期授信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本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贸易融资类等各类授信业务,有效期一年。以开发区铜峰工业园部分土地为抵押,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评估为准,抵押期限三年。
(2)审议通过向浦发银行铜陵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贸易融资,由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3)审议通过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融资余额不超过贰亿元,品种不限,期限为一年。贷款条件为担保和开发区铜峰工业园部分土地、房产抵押,具体土地、房产面积以实际测量评估为准,抵押期限三年。
(4)审议通过向徽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伍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由公司寻求担保单位提供担保。
(5)审议通过向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其中授信敞口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期限一年。
(6)审议通过以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实测评估面积为60816.7平方米的土地为抵押,向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
(7)审议通过向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分行申请期限一年,15000万元综合授信和20000万元中期票据。由公司寻求担保单位提供担保。
本议案为逐项审议,同意均为7票,反对均为0票,弃权均为0票。
以上实际授信额度将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与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同意与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根据协议,本公司将与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互相提供担保。本协议项下的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协议有效期三年。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于与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4-00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万元。
● 担保由被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总额:25,78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对外担保事宜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14年2月12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华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6日,公司住所为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的98.76%。该公司主要从事石英晶体频率器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峰华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234.05万元,负债总额4480.97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4017.57万元,实现净利润198.14万元。
截至2013年9月30日,峰华公司资产总额为9301.14万元,负债总额为4357.71万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93.88万元,净利润190.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峰华公司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为有效控制本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峰华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如果本公司因履行上述担保义务受到损失,愿意承担反担保责任,为本公司提供足额补偿。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峰华公司担保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的98.76%,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策略,相关风险可以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5,78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7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4-005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对方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额度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互相提供担保。为双方首次互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为互相提供担保
● 对外担保总额:25,78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与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根据协议,本公司将与大江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互相提供担保。本协议项下的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协议有效期三年。
2014年2月12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3、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彭海生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产业投资、新城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道路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材料采购与销售,房屋出租,信息服务。(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7、成立日期:1999年7月6日
8、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大江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578969.40万元,负债总额258318.74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73809.59万元,实现净利润15998.74万元。 截至2013年11月30日,大江公司资产总额为839350.75万元,负债总额为336467.87万元,2013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75757.01万元,净利润17463.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大江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大江公司拟签订的《互保协议书》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互保期限是总则性的,总金额范围与期限内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将由本公司与大江公司以及相关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协议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大江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该公司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本公司与其建立担保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无太大风险,公司与大江公司签署互保协议,将有利于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5,78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7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大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