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4-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4〕26 号)文件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以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截至2013年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1月18日至2014年1月18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承诺:保证其自身及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利润分配及股东回报计划
2012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规划(2012-2014)》内容详见2012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其他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除上述承诺外,公司未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也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