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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4-00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深圳证监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及相关主体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正在履行的承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1、承诺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日海通讯股份,也不由日海通讯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限内,若违反承诺减持日海通讯的股份,则将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

      3、承诺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1、承诺人:王文生先生。

      2、承诺内容: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海若技术的股权及相关权益并不在该股权及相关权益上设定质押等他项权利;且应当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使其持有的海若技术股权及相关权益免于为有权机关施以查封、冻结、限制转让等强制措施。在锁定期限内,若违反承诺转让持有的海若技术的股权,则将转让所得全部上缴公司。

      3、承诺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三)公司主要股东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

      1、承诺人:公司股东深圳市允公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新疆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新疆易通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DGVC Everbright Holdings Limited及深圳市允公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新疆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周展宏先生。

      2、承诺内容: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增持日海通讯股份,不一致行动且不将日海通讯股份转让给同一购买者;在日海通讯以往经营中不存在图谋日海通讯控制权的意图和行为,现在及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日海通讯实际控制权;不与日海通讯任何股东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一致行动。

      3、承诺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四)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人:公司股东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允公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新疆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新疆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DGVC Everbright Holdings Limited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生先生。

      2、承诺内容:目前乃至将来不从事、亦促使本公司/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日海通讯及/或日海通讯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国家法律修改或政策变动不可避免地使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与日海通讯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同业竞争之业务的受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或收购,日海通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在日海通讯今后经营活动中,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与日海通讯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本公司/本人与日海通讯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本公司/本人不要求或接受日海通讯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若需要与该项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日海通讯的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本人将促成该等关联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日海通讯的资金或日海通讯其他资产。

      3、承诺截止时间:长期有效。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五)公司控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关于补缴税款风险的承诺

      1、承诺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3、承诺截止时间:长期有效。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关于补缴税款风险的承诺

      1、承诺人:王文生先生。

      2、承诺内容: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深圳市海生机房技术有限公司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或少缴的企业所得税,本承诺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深圳市海生机房技术有限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3、承诺截止时间:长期有效。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七)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承诺人:日海通讯。

      2、承诺内容: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承诺截止时间:归还募集资金时。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上市以来,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或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