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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39 股票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4—00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相关通知的要求,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的承诺均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资产注入的承诺

      2007年5月,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做出了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其所拥有的与狮头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矿山资源(西铭石灰岩矿)择机转让给狮头股份的承诺。

      履约方式及时间:未承诺具体时间

      承诺尚未履行的具体原因:从2007年下半年起,太原市政府提出了西山生态建设规划,并对西山地区化工、建材等类型的企业实施搬迁。2008年8月,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西山地区综合治理的方案,我公司被列入到企业搬迁的行列,当时政府提出我公司搬迁选址必须在太原市六城区以外,将使原承诺注入的矿山资源(西铭石灰岩矿)无法再利用,因此,失去了矿山资源注入股份公司的条件,该承诺事项未履行。

      该承诺的进展:

      由于企业搬迁选址几经变更,从2009年11月起,太原狮头集团公司采矿许可证(西铭石灰岩矿)未审批。最终厂址确定后,本公司开始实施2×4500T/D水泥生产线并配套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的工程建设,狮头集团公司便着手向各级主管部门递交延续登记采矿许可证的紧急请示,目前,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给省政府出具了意见(晋国土资发【2012】59号文件),建议同意该矿办理采矿延续登记手续;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文件晋环发【2012】148号出具了同意延续利用现有西铭石灰岩矿的意见,现已提交山西省政府等待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