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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4-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08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同意按发行实际修改《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条款(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储存与使用:

    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

    账 号:757900058610188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账 号:44480001040050111

    3、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河滨支行

    账 号:801101000547506912

    4、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

    账 号:10400751601000159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2月17日

    附件一:

    章程(草案)修订案

    1、原章程(草案)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939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改为: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27,5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31,850,000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5,677,500股,并于2014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原章程(草案)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10,000元。

    3、原章程(草案)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11,816万股;【】年【】月【】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股。

    发起人现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发起人股东名称或姓名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8271.1069.9991%净资产折股2005年12月22日
    佛山市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1,169.709.9%净资产折股2005年12月22日
    田伟炽481.644.0762%现金2005年12月22日
    陈焕枝354.483%现金2005年12月22日

    现修改为:

    公司设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118,160,000股;2014年1月3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27,5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31,850,000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5,677,5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50,010,000股。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09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锐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储存与使用:

    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

    账 号:757900058610188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账 号:44480001040050111

    3、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河滨支行

    账 号:801101000547506912

    4、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

    账 号:10400751601000159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