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信息披露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014年3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2014-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3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出现部分错漏,特予补充更正。此次补充更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构成任何影响。

    一、关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2013年年度报告》,公告中“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表中出现了信用交易担保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我们对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进行合并计算,经核实确认,补充修订了《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原披露内容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2,105,600人民币普通股12,105,600
    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070,400人民币普通股8,070,400
    芜湖达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678,700人民币普通股4,678,700
    大连獐子岛投资有限公司3,832,000人民币普通股3,832,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点击成金1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2,575,928人民币普通股2,575,928
    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974,239人民币普通股974,239
    胡毅铭768,401人民币普通股768,401
    徐浪716,760人民币普通股716,760
    金梅英662,100人民币普通股662,1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467,371人民币普通股467,371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杨迎春先生是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同一人--尹锋

    (二)、现披露内容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2,105,600人民币普通股12,105,600
    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070,400人民币普通股8,070,400
    芜湖达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678,700人民币普通股4,678,700
    大连獐子岛投资有限公司3,832,000人民币普通股3,832,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点击成金1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2,575,928人民币普通股2,575,928
    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974,239人民币普通股974,239
    胡毅铭768,401人民币普通股768,401
    徐浪716,760人民币普通股716,760
    金梅英662,100人民币普通股662,100
    祝斯琦420,012人民币普通股420,012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杨迎春先生是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同一人--尹锋,

    二、关于《2013年度审计报告》第10节“财务报表附注”之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原披露内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本公司第三届二次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

    (2)本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截至2014年3月16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现披露内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本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在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653,001.48元后,以2013年末总股本27,768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 股派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942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截至2014年3月16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3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公司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3月18日,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称“滁州中信银行”)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周周赢人民币理财产品(B140C0171)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

    4、预期年收益率:3.4%

    5、产品期限:无名义存续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6、产品成立日:2014年3月18日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理财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滁州中信银行将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借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滁州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本次出资2000万元购买滁州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7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来安县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购买了《“乾元保本型2013年第74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8月1日《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现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0月29日到期。2013年10月30日,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1000万元和收益130684.93元已如期到账。

    2、2013年11月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来安县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购买了《“乾元保本型2013年第104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11月8日《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2月10日到期。2014年2月11日,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2000万元和收益267835.62元已如期到账。

    3、2014年1月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来安县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购买了《“乾元保本型2014年第6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1月16日《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3月28日到期。

    4、2014年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来安县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购买了《“乾元保本型2014年第14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2月20日《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3月26日到期。

    5、2014 年 3 月 12 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滁州丰乐路支行签订《徽商银行智慧型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购买了《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CA14007802)》。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3月14日《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9月12日到期。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3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禾实业”)于2014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加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的公告》,因对公司加入集团是否改变金禾实业的有关事项未能充分说明,特予补充更正。此次补充更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构成任何影响。

    原披露内容: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16日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的议案》。

    拟设立的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瑞投资”)与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企业集团,是以金瑞投资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徽金瑞投资集团(已取得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成员构成

    1、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

    2、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滁州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

    5、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6、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7、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集团的目的

    组建企业集团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统一提升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加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对公司的影响

    至公告日,金瑞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8.96%股权。公司加入金瑞投资集团后,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拟成立的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是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滁州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成立的企业联合体。我们认为,加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加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

    现披露内容: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16日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的议案》。

    拟设立的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瑞投资”)与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企业集团,是以金瑞投资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的安徽金瑞投资集团(已取得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成员情况:

    (一)拟设立的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是以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共同设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包括以下子公司: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立光电子”)

    3、滁州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春无纺布”)

    4、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瑞水泥”)

    5、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金辰置业”)

    6、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晨包装”)

    (二)母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至公告之日,金瑞投资持有金禾实业58.96%股权,持有立光电子60%股权,持有金春无纺布100%股权,持有金瑞水泥100%股权,持有金辰置业100%股权,持有金晨包装55%股权。

    子公司之间是受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二、安徽金瑞投资集团的性质、设立依据等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的“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及“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之规定:

    1、拟设立的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是由金瑞投资(母公司)与前述6家子公司共同组建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该集团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无需验资,因此加入集团的各企业成员不需要出资。

    2、拟设立的安徽金瑞投资集团的金瑞投资(母公司)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各子公司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

    3、金瑞投资与其6家子公司之间均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且拟设立安徽金瑞投资集团的母公司金瑞投资的注册资本及金瑞投资与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符合成立集团的条件。无需加入集团的企业成员增加其注册资本。

    4、随着金瑞投资的投资规模扩大,组建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利于统一金瑞投资及子公司的企业形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各企业管理,扩大企业影响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入该集团不改变所有加入该集团的企业成员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不会影响所有加入企业集团的企业成员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设立集团的费用由金瑞投资承担。

    5、拟设立的安徽金瑞投资集团的工商注册登记需要加入该集团的各企业成员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由母公司金瑞投资具体办理。

    三、加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对金禾实业的影响

    至公告日,金瑞投资是金禾实业的控股股东持有金禾实业58.96%的股权。金禾实业履行加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的内部审批程序是安徽金瑞投资集团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必要条件。加入金瑞投资集团不会改变金禾实业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不会影响金禾实业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会影响金禾实业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金禾实业全体股东的利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