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2版)
《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不变,如涉及条款序号的,序号相应调整。
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4—01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1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 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14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12、《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201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5月6日下午三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5月8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按上述要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68866958
传真:0519-68866908
联系人:周明 肖秀丽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17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4—01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10:30在黑牡丹(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国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063,767.02元,按《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206,376.70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32,765,483.10元,扣除当年分配2012年度现金股利107,395,564.50元,2013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99,227,308.92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95,52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7,737,359.6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481,489,949.32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该分配预案已通过网络和电话的形式向投资者征求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全体人员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人员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