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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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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
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

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研制的(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在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矿冶”)电石生产示范应用中取得成功。

一、情况简介

受投资者关注的(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以下简称“炉前作业机器人”,在公司此前披露文件中曾称“高温机器人”或“炉前作业高温机器人”)作为公司的战略性新产品,是公司创新研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工业机器人装备。该项目于2012年立项研发,经过多次现场运行测试及整改,目前成功通过用户现场连续180天运行测试。炉前作业机器人能够满足用户的生产工艺要求,完成电石出炉的自动化、智能化,有效实现高温(电石出炉前端液态电石温度达到1600-2000摄氏度)、危险作业环境下的人工替代,并提高生产效率。

炉前作业机器人具备智能化的控制系统及人机交互式遥操作系统,具备精确的自动定位和轨迹规划功能,实现操作工具的全自动、精确、稳定可靠的抓取与更换;所配备的自动化操作工具及辅助系统,能够有效提高工具的使用效率。

炉前作业机器人对电石生产企业节约降耗、提高生产效率、安全生产意义重大。通过示范应用,炉前作业机器人将出炉操作人员从炉前操作温度高、体力消耗大、安全风险高的作业现状中解放出来,可将每班人员降低三分之二,操作人员可由女性员工替代男性员工,直接带来对供给充足的女性就业者的需求,消除对紧缺的在恶劣环境下工作的男性就业者的依赖;在满足规定出炉频次要求的前提下,所应用的电石炉每天可以提高约5吨电石产量。炉前作业机器人显著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及人工成本,提高了出炉操作的效率和精准度,有效避免了人员接触高温、粉尘等职业病致害因素,降低了出炉过程异常情况发生的概率,直接规避了出炉作业存在的伤眼、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多项作业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炉前作业机器人是公司在高端工业机器人领域的重大产品创新,属于国内首创(公司尚未见国际同类产品),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开创了国内电石生产企业出炉自动化、智能化的先例,对带动传统电石行业技术革命意义深远。目前,炉前作业机器人主要应用于电石冶炼行业,未来也可拓展至其它高温炉前作业领域,实现复杂、高温、危险作业环境下的人工替代。后续公司将继续开发以炉前作业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化成套装备,拓展其应用范围,并与电石生产企业的生产物流管理系统相衔接,实现智能生产,推动传统电石生产模式向智能制造方向转型升级。

2、博实股份多年来坚持自主创新,多项主导产品行业竞争力遥遥领先。自2005年实现首台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机器人在用户现场成功应用以来,此次炉前作业机器人的研发、中试、运行、测试成功,是公司在高端工业机器人应用方面的重大进展,是对公司多年来坚持自主创新的肯定,是实施公司技术领先战略的具体诠释。

3、公司通过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炉前作业机器人的成功研制,摸索出了一套适合电石生产的自动化出炉工艺和方法,可广泛推广应用到国内外的电石生产企业。2015年12月30日,公司与中泰矿冶签订了《买卖合同》,博实股份向中泰矿冶销售(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合同总金额为10,800万元。公司将在2016年集中履约交付产品,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无影响,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有积极贡献。(有关该合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三、风险提示

1、炉前作业机器人未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将取决于市场开拓情况,受产品定价、用户要求、产能等多因素影响,公司尚无法对其未来销售进行准确预测。

2、作为高端工业机器人应用,炉前作业机器人不排除持续改进、完善的可能。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事项概述

2015年12月31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签订《关于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之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战略框架协议”)。

本次签订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本次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证券代码002092.SZ)

法定代表人:王洪欣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玖仟零贰拾叁万玖仟零柒拾捌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聚氯乙烯树脂、纳米PVC、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产与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钢材、汽车、汽车配件、食品、烟草制品、酒、农产品、化肥的销售。

博实股份与中泰化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根据《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双方强强联合,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在中泰化学的生产应用,实现中泰化学、博实股份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优势互补,力争在10年内全面实现中泰化学工业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共同实现振兴民族工业的美好愿景。

(二)合作原则

中泰化学、博实股份坚持长期互信合作原则、合作共赢原则、优先发展原则、互惠原则、保密性原则、诚实守信与市场化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共赢合作局面。

(三)首期合作方向

1、电石出炉作业智能成套装备

2、离子膜烧碱自动化装备

对中泰化学离子膜烧碱生产工艺后处理工段,开展关键工艺装备及自动化成套设备的研究和试验。

3、产品包装、码垛、装车等物流自动化智能装备

对中泰化学开展生产流程定制化、信息化的智能车间改造升级开展相关研究。

4、工业余热回收利用系统

针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研究系统的解决方案,实现节能、减排、增效与环境保护等目的。

5、减排环保回收利用工艺及装备

研究为中泰化学提供硫化氢、二氧化硫回收设备以及稀硫酸回收提纯装置提供解决方案,达到节能、减排、增效与环境保护等目的。

(四)合作机制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实施小组,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

1、双方主要领导负责确定整体战略合作事宜的制定和决策。

2、双方建立和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加快智能制造2025战略的推进与实施。

3、双方业务领导为联合工作组执行负责人,负责推进落实已经确定的合作项目。

4、单项业务,可选拔一名合适的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项业务运作团队。

(五)保密及其他

1、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从合作方取得的保密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合作协议终止时,任何一方均应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要求,退还或销毁所掌握的有关保密信息和资料。

3、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撤销、解除、终止而终止。

4、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双方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可充分利用、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及优势,对公司面向《中国制造2025》战略布局与实施,有积极影响。

2、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对协议对方产生依赖的情况。

3、战略框架协议对公司2015年业绩无影响,其有效实施对公司中长期业绩有积极正面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关于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之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矿冶”)签订《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博实股份向中泰矿冶销售(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以下简称“炉前作业机器人”或“合同标的”),合同总金额为10,8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西沟路口东侧

3、法定代表人:冯召海

4、经营范围:电石生产、房屋租赁、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技术委培、自备发电。

5、博实股份与中泰矿冶及其母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与中泰矿冶未发生以炉前作业机器人为标的的销售类业务。

7、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中泰矿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泰化学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

2、合同金额:壹亿零捌佰万元整。

3、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签订时间:2015年12月30日。

5、交货时间:按中泰矿冶书面通知分批发货,全部设备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到货。

6、主要违约责任:

(1)博实股份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中泰矿冶支付全部货款5%。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中泰矿冶造成的损失。

(2)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博实股份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给中泰矿冶造成的损失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补救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3)双方对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否则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标的物应由博实股份生产,不得使用其他品牌或贴牌,一经发现,中泰矿冶有权终止合同,博实股份应向中泰矿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博实股份还应承担由此给中泰矿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长期致力于机器人及智能成套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炉前作业机器人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工业机器人装备,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本合同及此类合同的能力。

2、合同含税金额为10,800万元,是我国高端机器人领域具代表性的自主创新并批量应用范例,对提升中国在高端智能装备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具积极意义,对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的实施,起示范作用。

3、合同不含税金额为9,230.77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5.19%。此项合同最迟交货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将在2016年集中履约交付产品,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无影响,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有积极影响。

4、炉前作业机器人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战略性新产品,尚未进行规模生产,目前公司尚不能准确预测其盈利水平。

5、此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6、关于炉前作业机器人具体研发、技术、应用、对公司的影响等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与本公告一并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五、风险提示

此次重大合同是公司首次以炉前作业机器人为标的签订的销售类业务合同,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影响合同标的如期交付、结算等履约事项的发生,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5日开市起复牌。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将有重大新产品——炉前作业高温机器人(高温机器人)相关信息发布,涉及与电石生产领域合作企业战略合作意向等商务洽谈事宜,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且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博实股份,证券代码:002698)自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告编号:2015-059)。上述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

近日,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在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矿冶”)电石生产中成功通过连续运行测试。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之框架协议书》、于2015年12月30日与中泰矿冶签订了《买卖合同》,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2016年1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博实股份,证券代码:002698)于 2016年1月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