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停产停业补偿费的公告

2016-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16-002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停产停业补偿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情况

近日,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下发的璧财发[2015]257号《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2014年,国家审计署重庆特派办对璧山区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审计,认为给予公司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计641.35万元理由不充分;经璧山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收回前述给予公司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要求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前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641.35万元划回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由其解缴入库。

二、公司涉及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情况

璧山区人民政府为收回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俊翰投资的重庆艾凯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凯机电”)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堂福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根据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重庆艾凯机电有限公司及朱堂福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璧山府地[2011]91号)及2011年12月22日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艾凯机电、朱堂福签订的《重庆市璧山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给予艾凯机电及朱堂福收回宗地成本计18,197.22万元。为保障公司利益,根据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璧山府地[2011]91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的通知》(璧山府发[2014]38号)以及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艾凯机电、朱堂福在《重庆市璧山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基础上签订的补充协议,同意给予朱堂福自有住宅补偿1,366.34万元,给予艾凯机电成本补偿5,659.13万元;艾凯机电将超出部分之收回宗地成本11,171.75万元全额支付给公司,包括前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641.3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公司已累计全额收到前述超出部分之收回宗地成本11,171.75万元。上述具体情况详见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及2015年12月29日《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公司近日将根据《通知》要求,将已收回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641.35万元退回至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公司退回事项会计处理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收到前述超出部分之收回宗地成本11,171.75万元时,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根据《通知》精神,公司本次退回已经收到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641.35万元时,将冲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本次退回已经收到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事项将相应减少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总额;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