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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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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5年青岛市政府
一般债券(八期)等两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青岛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青岛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将于2016年2月1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青岛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394”,证券简称为“青岛1508”,是2015年8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二、2015年青岛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397”,证券简称为“青岛15Z3”,是2015年8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三、本所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16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四、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1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2月17日除息交易。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2011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将于2016年2月17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104”,证券简称为“国债1104”,是2011年2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3.6元。

二、本所从2016年2月2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6年2月15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为“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1月29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15泰达”)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15泰达”的转让业务。

二、 “15泰达”设立日期为2015年12月2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泰达01”,证券代码为“116079”,到期日为2016年12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泰达02”,证券代码为“116080”,到期日为2017年12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泰达03”,证券代码为“116081”,到期日为2018年12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泰达04”,证券代码为“116082”,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泰达05”,证券代码为“116083”,到期日为2020年12月2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三、 “泰达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泰达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泰达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泰达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泰达0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15泰达”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15泰达”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26日

关于为“东莞市三联热电电力上网

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1月29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东莞市三联热电电力上网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三联热电”)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三联热电”的转让业务。

二、 “三联热电”设立日期为2015年9月22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三电优01”,证券代码为“116096”,到期日为2016年9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三电优02”,证券代码为“116097”,到期日为2017年3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三电优03”,证券代码为“116098”,到期日为2017年9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三电优04”,证券代码为“116099”,到期日为2018年3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三电优05”,证券代码为“116100”,到期日为2018年9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三电优06”,证券代码为“116101”,到期日为2019年3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三电优07”,证券代码为“116102”,到期日为2019年9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三、 “三电优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三电优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三电优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三电优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三电优0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三电优06”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三电优07”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三联热电”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三联热电”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