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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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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29 公司简称:山东药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以2015年末总股本257,380,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43,754,618.8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药用包装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涵盖了从玻璃瓶到丁基胶塞、到铝塑组合盖一整套的药用包装产品,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由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计划或客户订单将生产计划下达至生产部门,实行按单生产。由于玻璃制品的生产具有一定特殊性,玻璃窑炉点火后通常情况下不能停产,对于部分标准规格的产品,市场需求量通常较大的,公司适度备货,以便有效利用产能,保证销售旺季订单的按时完成。

公司生产的药用包装材料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制药企业,因此在国内市场,公司产品以直销模式为主,以直接、高效沟通客户需求;在出口市场,公司采用代理商模式,通过电子商务发布产品信息、发展代理商加盟,依托代理商网络与资源实现向当地销售产品。

3、公司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之“305 玻璃制品制造”。

公司产品主要为药用包装材料,具体包括模制瓶、棕色瓶、安瓿瓶、管制瓶、丁基胶塞、铝塑组合盖等。医药包装材料主要指医药内包装材料,即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医药包装材料伴随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的全过程,是药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使用材质,可将医药包装材料分为药用玻璃、金属包装材料、药用明胶制品、橡胶、塑料(容器、片材、膜)及其复合片等5大类。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药包装材料可以直接接触药品,其质量的好坏将影响到药品的安全性、药性的稳定性和药品的销售。随着包装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药品包装行业呈现出了更方便安全、更环保的趋势。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滑,同行业竞争激烈的局面,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克服了产品结构调整频繁、同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不足等困难,持续深挖内部潜力,以实现满负荷状态下的产销平衡为总目标,不断开拓市场,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目标;2015年特别是国际市场的开发继续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出口份额持续的保持了增长。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和保持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紧跟市场需求,加快产品结构调整

近几年来,公司越来越认识到,仅靠产品总量扩张的粗放式经营已经很难适应目前的市场竞争,必须大胆调整产品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紧跟市场需求,走自动化、专业化、大规模、高品质的发展之路,才能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的产品结构调整,充分考虑了国家限抗后模制瓶的发展趋势,也充分考虑到环保因素,加大了清洁能源利用,在棕色瓶、一类玻璃、彩色玻璃、日化瓶、管制瓶系列产品上扩大产能,分阶段先后完成了结构调整。

(二)销售业绩稳中有升

2015年在经济形势逐步下滑、市场形势不好的情况下,公司的销售业绩保持增长,仍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一是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特别是在模抗瓶市场因国家限抗政策、销售量缩减的情况下,加大了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及时指导内部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及时开拓日化瓶、食品瓶、棕色瓶等产品的国内、国际市场,抵消了模抗瓶的市场减量,保证了公司销售收入的连年增长;二是加大货款回收力度,降低应收货款,今年以来,公司重点关注回款周期长、风险大的客户,罗列出了压缩货款重点户,并逐一分解到责任人,对风险较大的客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组织人员逐一清理。

(三)挖潜增效工作持续开展

挖潜增效是公司需要持续开展的重点工作,是增加公司职工收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手段,也是养成大家自我控制成本的有效渠道;2015年以来,公司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方案,促进挖潜工作再深入开展。通过各种会议和职能部门每月的调度、分析、考核等方式,专题通报挖潜增效活动的开展情况,使各单位对自身挖潜增效工作进展做到心中有数,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整改进度,完善了考核办法,确保做到考核的全面、合理,通过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单位基本能够完成挖潜目标。

(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

1、内部管理标准修改工作:公司结合各项标准的运行实际,做出了全面完善、升级管理标准的要求,明确了具体修改的要求与时间进度,对近年来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转化或整合成管理标准的文件进行梳理,并要求责任部门纳入正常管理。

2、“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加强了工作标准执行情况的落实;二是开展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公司拟订了精细化试点管理方案,制定了具体的方法步骤、目标与进度,并选择有关部门作为精细化管理的试点单位;三是不断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就产品质量提升、管理流程控制等各方面进行交流,以先进管理技术和理念推动公司的管理工作。

(五)环保工作

2015年以来公司主动出击,迎难而上,结合公司前期已经取得的环保经验,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维持公司目前安装的脱硫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与维护,确保达标排放;二是持续做好脱硝治理,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治理任务要求,通过多次实地考察和技术沟通论证,投资2000余万元对棕色瓶窑炉进行环保综合治理,上马了4套SCR脱硝系统,改造布袋除尘器;三是持续探讨、对比新的燃料成本,从根本上解决废气的达标排放问题。玻璃窑炉的烟气治理在国内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现在采取的措施能不能持续达标也还需要时间来验证,探讨、对比了天然气、页岩气等燃料成本,做出了燃料代替的可行性分析,为将来环保治理达标增加选项。

环保治理工作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更是决定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需要在这方面持续投入、不断探讨,直至彻底整改,全面达标排放。

(六)技术创新工作有新进步

一是对主要生产单元供料系统进行改造,采用先进的供料机、分料器及流料系统,改变了传统的“管式”供料、流料模式;二是探讨管瓶自动检验系统,上马管瓶检验机12台套、增加安瓿自动检验机6台套,缓解了人员紧张局面,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全方位推广自动化,包括橡塑的胶片自动称量、自动加垫片等设施的应用等;四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2015年累计获得专利授权24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五是国家提出的中国制造2025战略,明确提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从宏观上给公司引领了大方向,更加佐证了公司自动化、智能化目标的正确性和先进性,这个目标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已经验证过的,加快推进公司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最终达到公司全面实现各类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①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3,207,165.99元,同比增幅1.90%;实现利润总额195,316,759.23元,同比增幅16.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407,381.83元,同比增幅16.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7,177,391.74元,同比增幅16.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9,634,256.14元,同比增幅46.13%。②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973,070,867.30元,比上年末增幅5.50%;负债总额735,610,107.99元,资产负债率为 24.74%,比上年末增幅0.17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2,228,907,720.82元,比上年末增幅5.32%。

②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973,070,867.30元,比上年末增幅5.50%;负债总额735,610,107.99元,资产负债率为 24.74%,比上年末增幅0.17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2,228,907,720.82元,比上年末增幅5.32%。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4家子公司,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