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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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6-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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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逐项表决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补充议案》, 同意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提名CAMPBELL Robert David先生、方中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将与本公司于2016年2月20日发布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一并公布。

议案表决情况:CAMPBELL Robert David先生、方中先生均为连任提名,表决结果为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募集方案的议案(修订)》,同意公司在符合监管规定的条件下按照议案中主要条款在2016年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等值美元的资本补充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的发行计划,确定具体发行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募集方式、投资范围等主要条款,并在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对主要条款作适当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核准等后续监管程序。本次资本补充债券募集方案尚待监管部门批准。

同意取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募集方案的议案》及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8日

附件: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补充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提名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补充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募集方案的议案(修订)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可能对公司、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募集方案的议案(修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