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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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16-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16-012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金控”、“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载银河湾”)通知,万载银河湾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作为换股标的。

万载银河湾目前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0%。根据通知,万载银河湾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2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10个月后或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完成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后(以上述时间点中较晚时间点为准)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选择是否将其所持有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为熊猫金控A股股票,换股结束时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到期日。

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尚须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9日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16-013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

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40 号),要求公司在 30 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我公司需要就反馈意见中有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于2016年2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回复时间延期至2016年4月25日前。公司将积极进行沟通并配合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在回复文件准备齐全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