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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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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08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2016年2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蕾、监事罗志刚、康莉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军红到现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董新利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柳兵先生、鲍希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投票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柳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柳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 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0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议案》。会议同意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会议召集人: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17日-2015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5:00至2016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 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4日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

1、截至2016年3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

2016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柳兵先生、鲍希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上述议案表决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5:00 至17: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宜昌交运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3;传真号码:0717-64438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27;投票简称:宜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方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得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两名,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总投票权数=持有的股份数×2,该总投票权数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总投票权数,则该项议案所投选票视为弃权;

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5:00至2016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联系方式

1、地址:宜昌市港窑路5号 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张垚

3、电话:0717-6451437

4、传真:0717-6443860

5、邮政编码:443003

八、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 股,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表决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10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魏琴女士、董新利先生分别于2016年2月23日、2月25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持公司董事会平稳、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补选2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柳兵先生、鲍希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事项已经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柳兵先生、鲍希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如柳兵先生、鲍希安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柳兵先生简历

柳兵:男,1966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在宜昌市教委、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历任宜昌市公共交通运输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宜昌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宜昌联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宜昌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宜昌三峡旅游新区推进办公室(管委会筹备组)副主任。2015年1月12日起,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柳兵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柳兵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柳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鲍希安先生简历

鲍希安:男,中共党员,1965年12月生。大学专科,高级经济师。曾在兴山县委办公室工作,历任兴山县政府二招副所长,桃花岭饭店客房部副经理、营业部经理、公关销售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执行总经理,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2月2日起,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鲍希安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鲍希安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鲍希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11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柳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柳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柳兵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柳兵先生简历

柳兵:男,1966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在宜昌市教委、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历任宜昌市公共交通运输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宜昌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宜昌联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宜昌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宜昌三峡旅游新区推进办公室(管委会筹备组)副主任。2015年1月12日起,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柳兵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柳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