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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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2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并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与香港中非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签订《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编号:HKSA-2011-TiS-1201,以下简称“《包销合同》”),约定由甲方包销乙方钛矿产品,期间为5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鉴于:1、根据《包销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上市公司向香港中非支付5000万元预付款是《包销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否则香港中非有权终止《包销合同》。而上市公司由于风险控制原因,对《包销合同》所安排的5000万预付款早已要求香港中非于2012年退回。 2、自2013年下半年起至今,钛矿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且长期低位徘徊,形成市场价和包销价倒挂,客观上公司无法通过执行该合同取得相关利润,反而面临贸易风险和经营损失。停止执行包销价格供矿,客观上给予了公司贸易风险的规避和保护,减少公司的经营损失,《包销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包销合同》解除之日止相应豁免,符合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

综上,《包销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包销合同》解除之日止相应豁免,有利于公司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的融资功能,加速推进公司的转型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包销合同》并签订相关协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24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深交所《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基于严格谨慎原则,同时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实际工作进展,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根据相关规定,特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本议案,以决定公司股票是否在3个月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周五)下午2:30在深圳市华强北路1058号现代之窗大厦A座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第二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并

签订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与香港广新中非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众投资")与香港中非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前称"香港广新中非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非")签订《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以下简称"《包销合同》"),主要约定为:广众投资向香港中非支付5000万元预付款,预付款项在合同期限内逐年扣抵,否则香港中非有权解除合同;香港中非每年提供不低于50万吨的钛矿产品由广众投资在中国大陆地区包销,并约定若香港中非未能按最低应提供数量向广众投资供货,不足部分按每百吨壹万元的标准向广众投资计付违约金(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包销合同》履行基本情况

香港中非自2012年起向广众投资开始供货,2012年度实现供货41824.43吨,2013年度实现供货1596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3日合同中止之日未实现供货。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收到2012年度《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履行违约金4581.76万元,于2014年6月30日、9月16日合计收到2013年度《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履行违约金4984.04万元,合计已支付2012年度、2013年度两年的履行违约金9565.8万元。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向香港中非支付的预付款5000万元,出于风险控制原因,早已要求香港中非于支付预付款当月退回。

鉴于2013年下半年以来,钛矿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且长期低位徘徊,形成市场价和包销价倒挂,客观上公司无法通过执行该合同取得相关利润,反而面临相关贸易风险和经营损失,故公司管理层建议中止执行该合同,并分别经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2月1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包销合同》其他安排

鉴于钛矿产品市场价格长期底部徘徊,在当前总体经济环境下复苏前景不容乐观,同时随着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的加速调整,公司亟需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以配合公司的转型和发展。考虑到《包销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实际情况,经与香港中非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包销合同》并签订《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协议》,《包销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包销合同》解除之日止相应豁免,双方互相不再负有任何给付义务。

四、《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2011年12月26日签订《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编号:HKSA-2011-TiS-1201,以下简称“《包销合同》”),约定由甲方包销乙方钛矿产品,期间为5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甲方由于风险控制原因对《包销合同》所安排的5000万预付款已要求乙方于2012年退回,乙方对此无异议。

3、乙方及其关联方合计已向甲方支付2012年度、2013年度合同履行违约金9565.8万元。

4、自2013年下半年起至今,《包销合同》中约定甲方购买钛精矿价格已持续高于市场价格,停止执行包销价格供矿,客观上给予了甲方贸易风险的规避和保护,实际上减少了甲方的经营损失,因此甲乙双方于2015年2月13日中止了《包销合同》。

基于上述事实,由于市场出现了重大变化,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减少损失,甲乙双方同意就解除《包销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对《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的权利、义务及《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解除作出如下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对于原《包销合同》的2012至2013年度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双方已全部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确认,自2014年起市场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包销合同》已不具备履行条件;甲乙双方进一步同意,《包销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包销合同》解除之日止相应豁免,甲乙双方互相不再负有任何给付义务。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包销合同》(编号:HKSA-2011-TiS-1201),该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

4、《包销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基于《包销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甲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签订《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签订《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协议》,《包销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包销合同》解除之日止相应豁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影响,但会影响股东权益。同时因《包销合同》已于2015年2月13日中止,且公司目前正进行发展战略转型,故签订《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而有利于公司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的融资功能,加速推进公司的转型和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关于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并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包销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上市公司向香港中非支付5000万元预付款是《包销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否则香港中非有权终止《包销合同》。而上市公司由于风险控制原因,对《包销合同》所安排的5000万预付款早已要求香港中非于2012年退回。

2、自2013年下半年起至今,钛矿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且长期低位徘徊,形成市场价和包销价倒挂,客观上公司无法通过执行该合同取得相关利润,反而面临贸易风险和经营损失。停止执行包销价格供矿,客观上给予了公司贸易风险的规避和保护,可以减少了公司的经营损失,《包销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包销合同》解除之日止相应豁免,符合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

综上,《包销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包销合同》解除之日止相应豁免,有利于公司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的融资功能,加速推进公司的转型和发展。 故我们同意《关于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并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并签订相关协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3、《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2016年3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5:00至2016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4日

6、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A座26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3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并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6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A座2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00 时。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传真:0755-83281722

联系人:陈伟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全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000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1,具体情况如下: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传真:0755-83281722

联系人:陈伟彬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在会议召开前对本次会议进行一次提示性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3日

附件一:《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审议《关于解除<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并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16 年 3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日起 日内有效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对上海量宽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15年12月15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次表决通过了《关于对上海量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与上海量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宽信息”)协商并签订《增资协议》,以1.2亿元对量宽信息进行增资扩股,认购量宽信息1050万股的新增股份(占本次增资完毕后量宽信息股份总额的51.22%)。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完成支付增资首期款6000万元,于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完成支付剩余增资款6000万元。

《增资协议》于2015年12月15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公司应按照《增资协议》在约定时间内后履行相应出资义务。但公司账户因诉讼被查封及公司变更工商注册名称后需变更相关银行账户资料,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与量宽信息协商,双方同意暂缓出资,待公司完成相关手续后再履行出资义务。

2016年3月2日,公司通过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向量宽信息支付本次增资全款1.2亿元并收到量宽信息送达的银行进账单。至此,公司已完成对量宽信息的增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03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认缴首期增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启动了以自有资金对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金控”)增资1.8亿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以自有资金对联合金控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8亿元。增资后联合金控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2.8亿元,公司占总股本的64.29%。

(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约定了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下,对联合金控注册资本的认缴安排,并约定了双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2015年9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9月10日披露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随后于2015年10月22日披露了经深交所审核修订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资产管重组事项。

二、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联合金控于2015年11月6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正式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重组相关约定,公司应在2016年2月6日前完成支付首期增资款(3600万元,占增资总额的20%)的出资义务,交易对方亦应如期完成对等(2000万元,占其出资总额的20%)的出资义务。

根据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应通过公司自有账户完成增资,但因公司涉及相关诉讼,公司账户自2015年5月以来一直被查封,且公司于2016年1月启动了变更工商注册名称事项需同时变更相关银行账户原因,导致公司无法通过公司的自有账户在重组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首期增资款。经与交易对手方协商,为保证联合金控的日常经营,由公司于2015年2月6日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零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七物业”)向联合金控支付了3600万元。在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名称变更和新账户开立与启用手续后,于2016年3月2日正式通过公司自有账户向联合金控支付了首期增资款3600万元,由零七物业前期付至联合金控的3600万元已退回零七物业。

在公司正式完成上述对联合金控的首期增资义务后,公司将督促交易对方按照重组约定向联合金控支付首期出资款。

三、相关风险提示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和交易对方均面临着许多变化,根据实际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