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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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2016-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7日,本公司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国资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已增持股份)。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资公司《关于继续增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国资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拟将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自2015年9月7日起算),累计增持股份的比例由“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进一步明确为“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已增持股份)”。

同时,国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确认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国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