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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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两只
债券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铜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6年3月8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8462”,证券简称“16桂金投”,发行总额30亿元,票面利率5.8%,债券期限3年。

2、铜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8487”,证券简称“16铜仁01”,发行总额5.2亿元,票面利率6.5%,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

关于支付2014年记账式附息

(二十一期)国债等四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将于2016年3月18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21”,证券简称为“国债1421”,是2014年9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65元。

二、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501”,证券简称为“浙江1508”,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15元。

三、2015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504”,证券简称为“浙江15Z4”,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65元。

四、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515”,证券简称为“河北1508”,是2015年9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5元。

五、本所从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7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3月18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