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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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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6-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16-00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16年3月16日下午15:00-16:00以网络交流的方式,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上路演中心平台举行。公司董事长张利君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本明先生,总会计师张金维女士,董事会秘书程轶颖女士及部分投资者参加了此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参加此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就所关心的2015年度业绩、未来经营发展等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16-01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

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医药行业信息、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医药行业信息方面

1、关于医药法规政策。医药流通公司受国家相关医药政策影响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对公司具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医药监管、医药改革政策法规及医保政策、药品销售政策的变化情况;(2)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司当期和未来发展的具体影响;(3)公司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

2、关于医药行业资质。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医药流通公司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其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期限;(2)2016年将到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续期存在的障碍、涉及产品的收入,及到期未能续期对公司的影响。

3、关于新版GSP认证。新版GSP自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版GSP的要求。请公司补充披露:(1)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直营药店达到新版GSP的要求情况;(2)未达到新版GSP要求的药店涉及产品的收入,产生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

4、关于公司区域市场竞争力。年报显示,公司目前是黑龙江医药流通龙头企业,其中批发业务在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也具有一定优势。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地区分布分别补充披露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涉及的收入、利润情况;(2)直营药店门店区域分布及其数量,及拥有医保定点药店等资质的药店情况;(3)公司在哪些地区具有区域市场规模优势及所占的市场份额;(4)公司在具有市场规模优势的区域的主要竞争者,及在该区域内公司相对于竞争者的竞争优劣势。

5、关于公司品牌影响力。年报披露,“人民同泰”品牌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公司建立会员制,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请补充披露公司“人民同泰”直营药店会员的区域分布、各区域会员数、会员费及其会计处理。

6、关于公司物流配送情况。请公司结合批发、零售的销售渠道、门店区域分布、经营模式,及药品运输的特殊要求等情况,补充披露公司物流配送的优势和相关情况。

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7、关于公司销售规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近88.8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前5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合作期限及合作的可持续性;(2)结合公司经营结算模式,分析说明报告期预收账款较期初大幅减少近40%的原因;(3)结合公司批发业务的销售渠道、销售模式,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退货、退货的比例及相应的会计确认与处理;(4)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财务指标的合理性。

8、关于公司供应商。年报披露,公司与全国百强企业、国际知名药企建立了良好的供应商合作关系。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前5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合作期限及合作的可持续性;(2)结合公司的经营、结算模式,分析说明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近50%的原因。

9、关于公司销售费用。公司在营业收入规模保持稳定的情况下,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近66%。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同行业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在收入稳定的情况下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2)与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和同行业代表性公司进行比较,说明公司销售费用发生的合理性以及控制费用措施的有效性。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的五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