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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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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1日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二级全资子公司掌城传媒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掌城传媒)》。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二级全资子公司掌城科技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掌城科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3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千方科技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4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80,497股,每股发行价格38.56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799,999,964.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873,283.8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募投项目总投资208,112.20万元,计划分三年建设实施,推广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08,112.20万元。其中:项目实施成本192,742.20万元,技术开发费用7,350.00 万元,场地成本3,22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00万元,预备费用800.00万元。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建设支出明细项目如下:

注:以上项目具体明细及其投资额将根据区域状况、市场行情、企业经营目标及项目业主需求在总投资额度内进行适当调整。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实施时间表如下:

项目财务评价确定计算期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经营期10年。主要指标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四、本次变更的原因及方式等说明

(一)募投项目实施变更的原因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开展城市以及后续进入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普及程度、用户对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需求以及市场主管机构对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的推动力度,综合考虑公司在资源、技术、运营、经营机制以及业务甄选上的优势,陆续在募集项目实施城市以及其他城市开展或计划开展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原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市场环境跟市场拓展情况所制定的,而当前公司业务扩及范围超出募投项目涉及的11个城市扩展到全国更多的城市。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实现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在全国范围的业务布局的目标,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自身资源的配置,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行变更。

(二)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履行的程序

考虑到公司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类业务的发展情况,原实施地点的北京、上海、重庆、阜阳、昆明、郑州、洛阳、乌鲁木齐、潍坊、唐山以及秦皇岛11个城市以及新增或调整的城市统归为三类城市进行管理:

第一类城市:直辖市

第二类城市:省会城市

第三类城市:其他

具体城市会根据市场开展与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在原本实施地基础上有增减,而每个城市具体建设项目与投资金额也根据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为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打破原实施计划随外界变化而导致的项目开展与资金使用的限制,每个城市及全部募投项目实施时间也会根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选择变更城市划分方式的依据主要是基于公司对新增城市现有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进展及需求的调查、以及对未来几年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市场的竞争和变化趋势的判断。同时,公司已在上海、阜阳、郑州、洛阳、乌鲁木齐、潍坊以及秦皇岛原计划城市地进行了业务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新增在德阳等城市有了实质性突破,具备大力开展业务的条件和优势。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形势,有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加快“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收益,实现募集资金实施效益的最大化,最大可能维护股东利益。公司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若因项目调整而导致募集资金不能覆盖投资总金额的情况,超出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市场开展进度及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作为千方科技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对公司上述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股东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4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80,497股,每股发行价格38.56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799,999,964.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873,283.8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三、对外投资概述

1、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信息”)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掌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城传媒”)的发展,方便掌城传媒开展募集资金项目业务,千方信息以募集资金4,500万元增加掌城传媒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掌城传媒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得到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掌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1幢唯实大厦9层902室;

3、企业法人:孙学军;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通讯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增资方式

千方信息以募集资金4,500万元对掌城传媒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掌城传媒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7、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掌城传媒净资产4,813.86万元,营业收入5,609.76万元,净利润3,26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掌城传媒作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投标主体、实施主体、运营主体功能。其本身主营业务与募集资金项目协同性较强,通过内部人员复用,市场共享,资源整合,不仅能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更能提升掌城传媒在“大交通”媒体发布平台价值。由于其业务的迅猛发展对流动资金有较大的需求。本次投资可以补充其流动资金,促进其更快发展,并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千方信息对掌城传媒增资资金来源是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千方信息对掌城传媒增资不会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4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80,497股,每股发行价格38.56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799,999,964.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873,283.8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三、对外投资概述

1、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信息”)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城科技”)的业务发展,方便掌城科技开展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千方信息以募集资金18,040万元增加掌城科技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掌城科技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906室;

3、企业法人:夏曙东;

4、注册资本:1960万元;

5、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增资方式

千方信息以募集资金18,040万元对掌城科技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掌城科技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元。

7、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掌城科技净资产6,459.53万元,营业收入3,827.74万元,净利润657.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掌城科技作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投标主体、实施主体、运营主体功能。其本身主营业务与募集资金项目协同性较强,通过内部人员复用,市场共享,资源整合,能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由于其业务的迅猛发展对流动资金有较大的需求。本次投资可以补充其流动资金,促进其更快发展,并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千方信息对掌城科技增资资金来源是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千方信息对掌城科技增资不会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4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6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30日(周三)

7、 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二级全资子公司掌城科技增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公告(掌城科技)》。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6年2月26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 登记时间:2016年4月1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

联系人:周洲、康提

传真:010-61959666

电话:010-61959518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73。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千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