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19版)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行人董事会2015年第19次临时会议(武经发投董〔2015〕19号)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股东武汉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经发投集团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武国资产权〔2015〕22号)批准,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行人董事会2015年第19次临时会议(武经发投董〔2015〕19号)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股东武汉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经发投集团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武国资产权〔2015〕22号)批准,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一)偿还债务,调整债务期限结构
近年来,公司为实现积极推动实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金融服务并举的“双轮驱动”战略,融资需求逐年上升,负债规模融资逐年增加。目前,公司存在部分债务融资成本较高、短期压力偿债能力较大等问题。为此,发行人拟用100,000.00万元偿还公司债务,调整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公司债务融资成本。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使用10亿元偿还上述债务,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行人作为主发起人设立了湖北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并于2015年成立了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现阶段需要较为充足的资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有益于发行人实现积极推动实业投资与金融服务并举的“双轮驱动”战略。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及账户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公司债务融资成本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大。若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如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发行公司债券将改善公司的债务期限结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未来几年,公司将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弥补城市经济功能为目标,推动实施金融服务与实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双轮驱动”战略,力争拥有金融租赁、人寿保险、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牌照,控股1-2家上市公司,将集团打造成中部地区产融结合、规模较大、功能齐全,并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创新引领力、经济贡献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产业投资集团。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势必将加大对现有各项业务的投入,以实现公司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本期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调整债务期限结构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可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债务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五、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说明书已披露的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说明书已披露的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子公司。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交易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小援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77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77号
联系人:肖观浩
联系电话:027-85565683
传真:027-85565660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联系人:熊婕宇、张琳、江艳、于颖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