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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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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15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方静静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74,671,806.73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储备基金)17,467,180.6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7,204,626.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01,321,107.59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8,525,733.65元。

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4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1,3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61,805,006.39元,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42,600,00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计71,300,000股。

上述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3,900,000股。

本议案须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3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万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6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2.7亿元和等值美元9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5、6、8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16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给予了股东合理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和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有效。2015年度,公司未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1-4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17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公司”)于 2016 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16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2.7亿元和等值美元9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赖方静静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1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懋科技”)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3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8元。截至2014年9月2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422,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7,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已由国金证券于2014年9月23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号为129950100100148715的人民币账户334,201,600.00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号为4100020529200023450的人民币账户70,798,4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599,670.26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400,329.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3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银行账户余额71,284,105.44元。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余额35,803,606.49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余额35,480,498.9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39.6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下“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

2、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

(1)“工业用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由于无法测算研发成果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所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以下是该募投项目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A、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研发中心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研究开发,可不断改进现在的工艺技术、设备等,从而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同时满足产品越来越高的技术、质量要求,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B、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

研发中心作为企业产品和技术的决策咨询中心,对本行业相关技术和市场信息有较强的获取能力和处理能力,有利于提高企业决策准确性。同时研发中心将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技术进步规划的制定,以及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工作。

C、为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

优秀的人才与精良的软硬件设备是企业发展的核心优势。研发中心将通过对内研发、培训,对外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及国内外同行建立长期的、稳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形式,为企业培养和吸引各类所需人才,从而使人力资源进一步优化。

D、有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研发中心作为技术研发和服务的中心,对企业内其它的工作可提供系统的指导、咨询、评价和服务,并对研发成果进行技术经济评估,及时地对可行的项目在企业内外推广应用。

E、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研发中心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可使公司产品更加多元化,从而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无法确定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所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以下是该募投项目将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A、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公司所在产业链的特点决定了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做支撑。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的运营资金存量需求将持续上升,因此公司需要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支撑公司未来的发展。

B、有利于应对市场竞争

公司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为跨国企业在华投资设立的实体,这些竞争对手均依托母公司的客户资源、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发展,近几年纷纷扩大产能,加大中国市场投入,尤其是日韩厂商势头凶猛,公司急需要提升整体资金实力,进一步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改善生产工艺,吸纳高端技术人才,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C、有利于未来可能的并购

面临目前外资企业强大的竞争力,公司在积极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不排除未来上市后与同行业上下游企业开展合作或者开展收购兼并,以达到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延伸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战略目标,鉴于开展上述活动具有一定的突发性,公司需要为未来可能的并购储备一定的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0年8月上报厦门市集美区发展与改革局,并取得厦门市集美区发展与改革局审查批复,并经公司2014年8月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43号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2015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1.5亿元提高至3.5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华懋科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华懋科技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42,280.00万元,扣除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2,167.80万元,可使用募集资金40,112.20万元。

注2: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发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387.57万元,其中2014年9-12月利息收入净额116.32万元,2015年度利息收入净额为271.25万元。

注3: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014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在此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建设,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第3年,参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累计承诺投入37,322.35万元。

注4:“本年度预计可实现的效益”:募投项目完工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利润总额11,768.06 万元。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第3年,原本预计可实现的效益4,251.55万元。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6:新建的研发中心大楼已于2014年2月完工,相关设备还在投入过程中。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懋科技”)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下简称“高送转议案”)。

●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的董事在未来6个月内无增减持计划。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1,3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公司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71,3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3,900,000股。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

(二)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的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专注于安全气囊袋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件的制造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市场业务稳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8,525,733.65元,公司资本公积金461,805,006.39元,具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金额。

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上市,公司上市后未实行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现有股本规模较小,本次高送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使公司总股本与公司规模和发展相匹配。

经审慎评估,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规定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本支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注重回报投资者的前提下,该利润分配议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上述董事在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时投赞成票,同时明确承诺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赖方静静、赖敏聪在董事会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之前6个月内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动。公司董事张初全、陈少琳在上述期限内参与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分别获得25万股和12万股公司限售股。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二)目前公司董事未来6个月内暂无增减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4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16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到达时间不迟于2016年5月13日下午17:00)。请在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少琳、郑冰华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传真号码:0592-6228318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和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21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由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2016年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2016-003号公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划定银行区域所在地为厦门市,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平稳型的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购买标的为77天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华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1.1 亿元,均为闲置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