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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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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51 900917 公司简称:海欣股份 海欣B股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经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430,118.58元人民币,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913,414.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0,374,904.63元,扣除2014年应付普通股股利120,705,669.20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261,185,939.84元。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4,493,968.44元。截止2015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35,224,922.60 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长毛绒面料及服装的生产和销售,医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融投资,工业厂房出租管理等。

不同业务板块有不同的经营模式:

纺织板块——国内外市场兼顾,自主研发与客户来样相结合,从事长毛绒面料及服装的生产和销售;

医药板块——医药制造类企业以药品生产为主,产品主要通过代理商进行销售;医药销售类企业以批发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

金融板块——参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自主经营,公司通过委派的董事参与决策;

工业厂房出租——公司将已关停企业的厂房对外出租,通过集团物业经营管理办统一管理,收取租金。

公司所处的长毛绒行业(又称“人造毛皮行业”)在整个纺织服装行业中属于规模较小的细分子行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该行业处于成熟期,总体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生产的长毛绒类产品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行业整体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公司控股的医药企业为中小型医药生产和销售企业,拥有一定的产品品牌及销售渠道,发展稳定。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1.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上海洞泾经济联合总公司为集体企业,其归属于上海松江区洞泾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2亿,同比下降5.26%;营业成本8.00亿,同比下降9.18%;三项费用共2.78亿,同比下降11.02%,其中销售费用增长4.76%、管理费用下降6.84%、财务费用下降94.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7亿元,同比下降45.89%。截至2015年底,公司总资产60.44亿元,同比下降16.8%;净资产45.74亿元,同比下降14.1%。

2015年度纳入集团财务决算的企业共计51家,其中纳入合并报表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34家、权益法核算8家、成本法核算9家(与2014年度相同)。

纺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25亿元;净亏损2,856万元,同比减少亏损2.3%;

医药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86亿元;净利润1,468万元,同比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参股企业苏中制药减少合并利润998.3万元);

金融投资实现净收益12,057万元(主要为收到长江证券、长信基金年度分红,减持100万股长江证券获得的收益等),同比下降71.8%;

其他:停产企业合计实现收益2,020万元,与上年同期亏损1,163万元相比实现扭亏(主要原因是海欣化纤因拆迁获得补偿收益2,928.97万元,较上年亏损171.38万元影响合并利润同比增加3,100.4万元);松江地区工业厂房租赁实现收入2,501万元,同比增长35.2%。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16-01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上海市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将于2016年4月26日对外披露。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报告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430,118.58元人民币,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913,414.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0,374,904.63元,扣除2014年应付普通股股利120,705,669.20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261,185,939.84元。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4,493,968.44元人民币。

截止2015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35,224,922.60 元,拟定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

担保计划内容详见公司2016-013号公告《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该计划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截至2015年末,该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年限为16年。

经研究,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总裁室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将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的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与2014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截至2015年末,该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年限为2年。

经研究,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总裁室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将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与2014年度相同)。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业务。

1、 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2、 理财产品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例如: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3、 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4%)开展短期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短期借款的议案》;

2016年,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发展,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集团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短期周转借款,资金占用费为央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5%。上述短期借款主要用于各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办理还旧贷新借款业务时的过桥资金及正常主营业务的短期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金额可循环使用,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日期为本次授权日至下一年度授权日)。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等事项的预案》;

为保证公司及时决策,抓住机遇,董事会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继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16年度,在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决定如下事项:

1、决定公司净资产30%限额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授权比例与2015年度相同);

2、决定公司净资产10%限额内的短期投资和委托理财事项(授权比例与2015年度相同);

3、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5%的关联交易事项(授权比例与2015年度相同)。

(授权期限为:自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会计专业类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自2009年6月13日开始,连续任期两届并经延长一年后,将于2016年6月到期,按规定进行调整。

经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前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高前善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南海欣药业”)为本公司持股67.74%的药品生产企业,已在“新三板”挂牌。为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激励,提升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与积极性以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赣南海欣药业拟进行员工持股。方案框架为:

1、企业定向增发发行股票,增发对象以货币形式按2015年底赣南海欣药业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3元/股)认购股票。总计增发1,000万股(占赣南海欣目前总股本的10%)。

2、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为赣南海欣药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具体人员以该公司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为准)。

3、本次定向增发的股票锁定期三年。

赣南海欣药业股票发行方案还需提交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以该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为准。

(副董事长崔倩女士和董事范杰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崔倩女士建议比较评估价格后再议增发事项,范杰先生建议按评估价格增发。)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0。

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000号(近中山西路)虹桥宾馆二楼会议厅。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10项。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附:

高前善先生简历

高前善,男,1968年9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计学副教授,曾任安徽省一轻供销公司会计与销售员,上海智星财务公司审计员等职。2000年9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16-012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上海市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剑铭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提出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16-013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度公司计划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总额预计为1.95亿元人民币(占2015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26 %)。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16年度,在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规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担保总额为1.95亿元人民币,计划担保金额占2015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26 %。具体担保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允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个别企业的担保数额在上述范围内予以微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2、被担保方2015年主要财务数据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担保计划中涉及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现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同意将该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5.74亿元的1.64%;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