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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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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1.3 公司负责人刘银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启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军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幅为60.75%,主要原因是煤炭市场疲软,客户滚动付款所致。

(2)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幅为37.91%,主要原因是库存煤增加所致。

(3)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所属部分单位拟出售旧设备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幅30.89%.主要原因是签发票据增加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幅261.72%,主要原因是客户已付款暂未开票结算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幅42.41%,主要原因是未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降幅为53.93%,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导致计提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8)专项储备期末较期初增幅193.84%,主要原因是提取的专项储备未使用所致。

3.1.2 利润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同期下降39.75%,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减少导致计提的资源税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较同期下降29.39%,主要原因是确认参股公司利润降低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同期下降55.35%,主要原因是去年将长期无法支付的款项转入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同期下降71.78%,主要原因是公司存在尚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导致本期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5)利润总额较同期上升637.34%,主要原因是面对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2016年公司大力采取成本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3.1.3 现金流量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下降224.73%,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下降691.55%,主要原因为支付的签发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下降163.25%,主要原因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大量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变更部份募集资金项目

为加快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平煤股份拟与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平顶山市宝丰县合资建设年产2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该项目通过项目公司进行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平煤股份出资4.812亿元,占80.2%;乐叶光伏出资1.188亿元,占19.8%。平煤股份对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为平煤股份首次募集资金变更而来。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提前归还部分暂时占用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8,558.95万元(含息)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2015-041号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2.406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次归还募集资金2.406亿元将用于与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支付首期注册资本金使用。

3、公司债券付息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6年4月16日期间的利息,债券票面利率为5.07%,每手“13平煤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0.7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煤股份2013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时作出的需长期履行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承诺,承诺履行情况无重大变化。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煤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银志

日期 2016-04-23

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