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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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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6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6日。截至2016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股票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5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6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7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8 上市地点

2.9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1项至第7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对前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8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209

2、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3、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5。

2.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4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事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4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议案内容刊载于2016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南网架,证券代码:002135)将于2016年4月26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4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青岛新机场航站楼

指廊钢结构及屋面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2016年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中标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施工项目的公告》,披露了本公司为“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施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506,969,188.5元。

近日,公司收到了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的《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6,969,188.5元。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承包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施工

3、工程承包范围: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屋盖钢结构(含钢支座、马道)、指廊不锈钢屋面系统、指廊钢管混凝土柱(含V型撑)、登机桥固定端连桥钢结构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大厅与指廊以五个指廊根部的结构缝作为物理分隔界面。

4、合同金额:人民币506,969,188.5元(大写:伍亿零陆佰玖拾陆万玖仟壹佰捌拾捌元伍角整)

5、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99天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钢结构金奖、鲁班奖争创詹天佑奖,满足绿色建筑三星评价标准。

7、合同价款支付

(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设备及其相应规费税金后的30%。

(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比例:支付比例100%,与预付款同期支付,已包含在预付款内。

(3)工程进度款支付:每月20日前,承包人审核确认分包人提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报表,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后,收到发包人相应款项后拨付当期工程进度款的7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收到发包人相应款项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80%,且不超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甲供材、甲供设备)的80%;待分包工程经承包人审核定案且整个工程经发包人结算审计后,拨付至审定值的85%;发包人档案室出具《工程档案移交书》后30日内,支付至审价值88%;通过政府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值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质量保证金,分包人提供经承包人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保证金返还的前提。每次付款前承包人扣除施工现场管理协调费及其他各项应扣款(包括不限于违约金、罚款等),无需分包人的认可。

8、合同条款的其他约定。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法定代表人:陈华元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批发(需持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2、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的购销情况:

2015年11月,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签订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体育馆项目钢结构及钢网架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25.44万元。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5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9.76%,公司预计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品牌形象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项目首次采用国内最新技术的第三代445J2型不锈钢屋面系统,比当前国内已竣工的金属屋面工程具有更强的抗风、防水、耐久等优势,在国内大型金属屋面上使用具有探索和开拓意义;

3、本项目是公司在参建广州白云机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首都机场等大型机场相关项目之后的又一大型机场类项目,使公司在国内大型机场航站楼工程建设领域树立标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项目的工程业绩对公司未来在机场航站楼建设领域的业务承接带来积极影响;

4、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施工项目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