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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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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5-0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16年4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公司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即对公司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5-0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2016年4月22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即本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截至2015年底,公司同时运用个别和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应收款项年末余额的特定比例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债权的可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的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的内容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对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变更的日期

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即本次变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二)假设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2015年度已适用,经测算,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将减少265.37万元,对应减少净利润的金额为225.56万元,对201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为3.48%。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变动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测算(单位:万元)

2、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变动对公司2015年利润总额的影响测算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环境和市场状况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应收款项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监事,2016年4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和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4年1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马清锐先生、刘达宗先生,持续督导期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目前尚未使用完毕,湘财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2015年度实施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聘请湘财证券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马清锐先生、田尚清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湘财证券《关于更换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和《关于更换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由于工作变动,马清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湘财证券委派朱同和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马清锐先生继续履行续督导职责。本次更换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朱同和先生、刘达宗先生,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为朱同和先生、田尚清先生。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朱同和先生简历

朱同和,男,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北京三

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具有八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先后参与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配股、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及2014年度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额10%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额度内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与广发银行肇庆西江支行签署了理财合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6,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9,9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与广发银行肇庆西江支行于2016年4月19日签署了《广发银行“薪满益足”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满益足”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发行及管理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4、金额:16,000万元。

5、产品的收益计算期限:21天。起息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到期日为2016年5月10日。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4 % 。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8日、15日与广发银行肇庆西江支行签署《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广发银行“广赢安薪”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广发银行“盆满钵盈”日日赢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客户产品合同》,合计使用存放于广发银行肇庆西江支行(账号:107011588010000010)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9,9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