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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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6版)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项目公司及其股东完成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由于项目用地土地一级开发交易金额初步估算为10亿元左右,将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运作管理规则》的规定,本合同应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土地一级开发事项进展情况

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事项及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项目公司开展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用地的土地一级开发,所需资金采用项目公司自筹、股东追加投资或资金资助、引进投资者对项目公司增资扩股等方式筹集;同意2015年12月10日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与项目公司签署的《长江三峡游轮中心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合同》。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风险提示

1、项目公司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筹集的方式和途径选择,将对项目公司和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土地一级开发收益能否最终实现,取决于合同执行情况、公司参与土地竞买情况和会计师根据会计准则的认定情况。

3、项目公司作为社会投资人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但土地征收和收储为政府主导行为。土地一级开发投入资金较大,如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土地一级开发无法按预定进度推进,或者土地收储后政府不能及时返还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和相关收益,将因此导致公司资金回收延迟,给公司现金流带来较大压力。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26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二○一五年度会议

2、会议召集人: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15:00至2016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 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16年5月13日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

1、截至201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会议将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以下议题: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事项及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上述议案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5:00 至17: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宜昌交运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3;传真号码:0717-64438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事项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27;投票简称:宜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方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得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为: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15:00至2015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联系方式

1、地址:宜昌市港窑路5号 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张垚

3、电话:0717-6451437

4、传真:0717-6443860

5、邮政编码:443003

八、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表决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27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兵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胡军红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何德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28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周蕾女士、罗志刚先生于2016年4月1日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为保持公司监事会平稳、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4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颜芳女士相关文件、第二大股东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邱玉新先生相关文件,提名事项已经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和监事会审核,同意颜芳女士、邱玉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补选监事的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补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监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颜芳女士简历

颜芳:女,1973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在宜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工作,历任一分公司共青团干事、总公司财务科出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7月起,担任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颜芳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颜芳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颜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邱玉新先生简历

邱玉新:男,中共党员,1980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在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工作,历任总公司财务处资金主管、税务主管、财务报表主管、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香港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14年4月起,担任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

邱玉新先生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邱玉新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邱玉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2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经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公正、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