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3版)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等值外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4月26日,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度计划银行担保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6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14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授权额度内,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

二、担保双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红卫

住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1号

注册资本:220,8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纤维用聚酯和差别化化学纤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恒力化纤总资产14,046,023,398.14元,资产负债率74.97%;2015年1至12月,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91,079,511.10 元,利润总额555,625,835.45 元,净利润487,183,557.48 元。

(二)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敦雷

住所:南通市通州滨江新区(五接镇)恒力纺织新材料产业园

注册资本:1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聚酯切片、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和销售;乙二醇的批发;以上商品的自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恒科新材料总资产5,118,244,699.41元,资产负债率74.68%;2015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3,014,383,254.55元,利润总额149,481,504.70元,净利润111,546,859.11元。

(三)江苏德力化纤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金广

住所: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黄河南路599号

注册资本:45,073.87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纤维用聚酯和差别化化学纤维,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德力化纤总资产1,611,725,621.76元,资产负债率59.26%;2015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29,556,221.29元,利润总额39,322,857.49元,净利润33,500,291.39元。

(四)苏州苏盛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陈建华

注册资本:26,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盛泽镇坛丘村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火力发电;蒸汽生产及供应;灰渣、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苏盛热电总资产884,471,563.52元,资产负债率39.17%;2015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872,753,366.76元,利润总额267,585,178.20元,净利润200,273,075.65元。

三、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经营计划及其信用条件,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在此额度内,各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贷款或提供债务担保。涉及银行融资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公司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互相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2016-041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之后,公司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为进一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2016-042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如下公告:

一、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2016年产能及近期原料价格估算,公司预计2016年全年进出口业务总量将达到15亿美元,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 经营周期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2016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进行平仓操作的仅按建仓金额单边计算该笔业务操作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备考审计报表)的不到30%,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开展此项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明确财务管理部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采购供应部负责方案申请与执行,财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供应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 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采购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就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决策和风险控制组织机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操作程 序,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3、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规避原料及聚酯纤维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 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外汇品交易业务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2016-043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盛路4号万达公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7日

至2016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盛路4号万达公馆

3、登记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盛路4号万达公馆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联系人:高明

2、提醒各位股东注意,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2016-044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4月29日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橡塑;股票代码:600346;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大橡塑”变更为“*ST橡塑”;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46”;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4月29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28日停牌1天,于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主要是由于橡胶塑料机械行业整体低迷。尽管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扩大新产品市场的销售份额,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但是,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仍然持续下滑,亏损的局面没有得到扭转。

为了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启动并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公司已将截至 2015 年6月30日原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大连营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同时,公司购买的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99.99%的股权已经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盈利能力将增强,经营业绩将明显改善。

2016年,公司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出发点,以扩大产品差别化率、打造低碳节能型企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改投入,继续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新产品的销售份额,力争在2016年度实现扭亏为盈,进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李峰 高明

(二)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盛路4号

(三)咨询电话:0411-86641378

(四)传真: 0411-82224480

(五)电子信箱:hlzq@hengli.com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