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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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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4版)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红光,注册资本7,000万元,住所为烟台市牟平区大窑镇北莒城,主要经营氢氧化钠、液氯、盐酸、过氧化氢、次氯酸钠、甲酸钠、氯乙酸的生产、销售,二氯异氰尿酸钠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48,751.23万元,总负债30,104.24万元,净资产18,646.9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31.90万元,比上年同期34,557.80万下降20.04%;净利润1,252.24万元,比上年同期694.85万元增长557.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3日,住所为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199号,经营范围:耐腐蚀泵、机械密封件、阀门、化工设备配件、包装工业专用设备、矿山设备、化学工业专用设备、胎膜具制造、销售,机床维修。(有效期至2017年4月19日)耐腐蚀泵、化学工业专业设备及矿山设备制造技术的咨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8,281.86万元,总负债12,917.49 万元,净资产15,364.3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88.45万元,比上年同期22,980.56万元下降43.48%;净利润186.84万元,比上年同期492.77万元下降了305.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为牟平区水道镇驻地。主要经营选矿药剂、洗衣粉、洗衣膏、工业洗涤剂、、磷酸三辛酯、次氯酸钠、絮凝剂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需经许可经营的,需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40,709.31万元,总负债28,247.82万元,净资产12,461.4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419.73万元,比上年同期 22,438.95万元增长13.28 %;净利润1,189.93 万元,比上年同期1,188.64万元增加了1.2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通化恒邦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 06月29日,注册资本3100万元,住所为通化县二密镇,主要经营铜矿采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344.63万元,总负债995.65万元,净资产 1,348.98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6.19万元,比上年同期705.10 万元增加44.12%;净利润-659.37万元,比上年同期-915.68万,增加了256.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3日,注册资本8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兴华街579号,主要经营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编织袋、塑料桶的制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监控类等需专项审批的产品)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需凭相关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335.59万元,总负债4,362.15万元,净资产 -2,026.5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47.85万元,比上年同期3,303.95 万元下降16.83%;净利润-356.22万元,比上年同期-415.09万,增加了58.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负责人为顾本永,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628号,主要经营煤炭批发、服饰加工,货运代理服务(不含运输),货物、技术进出口、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木材、五金机电、矿产品、服饰、纺织品、金属、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水产品、农产品、炉料、焦炭、纸、纸浆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3,478.74万元,总负债13,235.78万元,净资产 242.9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46.71万元,比上年同期 16,855.62万元增长 17.74%;净利润242.96万元,比上年同期199.83万元增加了43.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平江县连云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2日,注册资本3,490万元,住所为平江县加义镇思源村,主要经营铜矿开采;铜精矿、金精矿收购、加工、销售;附营附矿产综合回收。恒邦集团于2009年12月完成对连云矿业65%股权的收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4,520.25万元,总负债3,324.48万元,净资产1,195.7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54.23 万元,比上年同期1,589.22 万元减少46.25%;净利润-15.83万元,比上年同期-1,437.59万元增加了1,421.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烟台恒邦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邹立宝,注册资本60万元,住所为牟平区东关路461号,主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装饰材料批发、零售,室内外装修、设计(凭资质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385.21万元,总负债1,097.13万元,净资产1,288.0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3.06万元,比上年同期500.57 万元增长402.24%;净利润288.07万元,比上年同期-4.49万元增加292.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铜陵华金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为铜陵市劳动新村,主要经营金、铁、硫矿开采、销售,选矿,矿山机械加工、修理,机械设备安装、金属焊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5,546.79万元,总负债2,042.38万元,净资产 13,504.41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300.54万元,比上年同期10,161.20 万元下降18.31%;净利润647.69万元,比上年同期838.53万元减少了22.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5日,注册地址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仙坛大街199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合金材料筹件、锻件、冶金制品、冶金专用设备、模具的生产、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0,414.49万元,总负债16,343.03万元,净资产4,071.4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49.50 万元,比上年同期 9,297.90万元下降17.73%;净利润102.51万元,比上年同期838.53万元减少了 736.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烟台养马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0日,法定代表人高建东,注册资本180万元,主要从事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的招徕、组织、接待,冷冻冷藏及常温保存食品、水产品销售。票务代理信息服务、文具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 200.04万元,总负债 540.45 万元,净资产-340.40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8.22万元,比上年同期76.96 万元增长 300.49%;净利润-61.20万元,比上年同期-22.97万元减少了38.2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杭州建铜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信恩 ,注册资本:22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开采:铜矿一般经营项目:加工、销售:铜、锌、硫精矿粉及其他矿产品;制造、销售:合金粉末及机械设备;销售:五交化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在资质允许范围内承揽固体矿产勘查(含国外工程承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57,802.42万元,总负债21,234.38万元,净资产36,568.04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80.84万元,比上年同期 15,091.55万元下降 10.67 %;净利润266.93万元,比上年同期1,876.16万元减少了1,609.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烟台恒邦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立宝, 注册资本:10000万, 主营业务:钢材贸易、煤炭贸易、汽车及汽车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五金交电销售、综合物资销售、建材销售、电子商务、电子设备研发与安装。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 57,885.76 万元,总负债44,175.20万元,净资产13,710.5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840.86万元,比上年同期 225,043.67万元下降44.08%;净利润500.67万元,比上年同期1,271.09万元减少了770.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立宝,注册资本1600万元,主要业务: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配电柜、节电器、热表组装。一般经营项目:软件开发,监控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高低压节电产品、高低压电器开关及成套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工控产品、变频器批发、零售,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集成及安装,防雷设备的安装、批发、零售,安防监控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不含特种设备)、楼宇智能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监测、咨询、推广服务。(以上项目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 2,150.67万元,总负债498.87万元,净资产 1,651.7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8.74万元,比上年同期926.12万元下降28.87%;净利润46.81万元,比上年同期63.19万元下降了16.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6)烟台恒邦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信恩,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业务:

浓香型白酒、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生产;葡萄酒加工灌装;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货物、技术进出口;旧酒瓶、废纸收购,化工、五金、建材、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开办市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316.64万元,总负债1,628.98万元,净资产-312.3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0.96万元,比上年同期260.95万元下降3.82%;净利润-206.15万元,比上年同期-83.31万元下降了122.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邦化工、恒邦泵业、恒邦助剂、通化恒邦、恒邦印刷、恒邦装饰、恒邦合金、养马岛旅行社、杭州建铜、恒邦物流、恒邦科技、恒邦酒业为恒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平江连云、铜陵华金为恒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邦集团持有本公司35.8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董事长王信恩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恒邦化工、恒邦泵业、恒邦助剂、通化恒邦、恒邦印刷、恒邦装饰、恒邦合金、养马岛旅行社、杭州建铜、恒邦物流、恒邦科技、恒邦酒业、平江连云、铜陵华金十四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恒邦化工、恒邦泵业、恒邦助剂、通化恒邦、恒邦印刷、恒邦装饰、恒邦合金、养马岛旅行社、杭州建铜、恒邦物流、恒邦科技、恒邦酒业、平江连云、铜陵华金签署了为期三年的《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交货时市场价格商定执行。

(2)货款支付: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后15日内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预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由于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5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事前提交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合理,履行该额度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基本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4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201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的目的

黄金、白银及铜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及铜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

二、开展的业务品种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金、银延期交货业务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合约、银期货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 2016 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如拟投入保证金金额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价格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失。

3、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境内交易所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管理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交易业务流程》规定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进行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15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5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王信恩先生、总经理曲胜利先生、独立董事战淑萍女士、财务总监张克河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俊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作出会计差错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由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进行贴现未入账,导致资产负债不完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由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贴现,账面计入供应商往来,导致资产负债核算错误,按追溯法对上述事项作为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公司向恒邦集团等关联方或第三方开具商业票据、国内信用证,由恒邦集团等关联方或第三方贴现,恒邦集团使用贴现资金并在票证到期前归还恒邦股份票证金额。2013年度、2014年年度、2015年年度,公司与恒邦集团发生非经营性票证往来分别为35,000万元、110,810万元、83,230万元,累计229,040万元。同期,恒邦股份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经贸)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恒邦股份向恒邦经贸等关联方累计划转资金74,500万元;恒邦经贸等关联方向恒邦股份累计划转资金74,500万元。

公司及时收回了资金,并按照同期贷款上限利息率收取利息,利益获得了相关补偿。

二、差错事项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对公司前期报表项目影响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3年年报影响科目名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2014年半年报影响科目名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2014年年报影响科目名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2015年半年报影响科目名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会计差错更正。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信专字(2016)第000225号)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2016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15:00 至2016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1号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申请201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 2015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张俊峰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恒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 )股份 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91040万股)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专人送出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6、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基本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及对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了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及时关注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王英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王英莲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请求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英莲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继续工作,公司对王英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