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副总裁毛继红先生主持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5:00至2016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181,959,6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655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81,943,7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53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2%。
(3)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3,752,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3、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946,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9%;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39,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8,221,8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9458%;反对3,736,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4%;反对3,736,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7、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66,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关联股东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黄有全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9.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3 债券品种及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4 债券利率和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5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6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7 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8 转让交易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9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9.10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81,958,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8、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等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三分之二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杜剑先生、廖中新先生、何菁女士事前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慧颖、井泉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