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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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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6-13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注:若报告期初至报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股票简称发生变更,还应当同时披露变更前的股票简称。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铁矿石采选、钛精矿提纯、钒钛制品生产和加工、钒钛延伸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二)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有铁精矿、钛精矿、钒制品(五氧化二钒、中钒铁、高钒铁、钒氮合金等)、钛制品(钛白粉、海绵钛)等。

铁精矿主要供钢铁企业冶炼加工钢铁产品;钒制品主要应用于钢铁冶炼、化工及有色(催化剂、陶瓷、玻璃、生物制药等)等领域;钛精矿主要用于生产钛白粉和海绵钛,钛白粉则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电子等领域,海绵钛属于钛金属生产的初级产品,主要通过进一步熔铸后用于加工钛材、钛合金等。

(三)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中管控、业务协同、自主经营的经营模式。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是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的扩大、销售价格提升、生产成本控制、盈利能力提升等。采购模式相对稳定,生产钒制品的原料——钒渣主要从控股股东攀钢集团采购。销售方面,攀枝花矿区生产的钒钛铁精矿主要供攀钢集团所属攀枝花和西昌两个钢铁生产基地冶炼加工钢铁产品,鞍山矿区和澳大利亚矿区生产的铁精矿主要供鞍钢集团所属东北地区的钢铁企业冶炼加工钢铁产品。钒钛产品则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贴近市场积极销售。

(四)行业地位及行业现状

1、铁矿石产业

公司具备年产铁精矿2,350万吨的能力,是中国最大的铁矿石采选上市公司。在中国经济增长放缓、钢铁去产能的大环境下,铁矿石市场整体也处于产能过剩局面,铁矿石价格在2014年和2015年出现“断崖式”下跌,导致包括公司在内的从事相关产业企业的经营陷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

2、钒产业

公司具备年产2.1万吨(以V2O5计)钒产品的能力,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钒产品供应商。

公司钒产业技术和品种世界领先,钒系列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国内竞争对手仅承钢、建龙、川威、德胜等几家钢渣提钒企业维持连续生产,其余均已停产;由于除承钢以外,其他竞争对手仅生产氧化钒,没有最终产品投入市场,国内的数十家加工厂采购其产品加工为合金后在市场形成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而承钢的产品60%供应其集团内企业,对公司的主要品种及市场的竞争力度不大。国外南非已停产两家、新西兰停止卖渣,台湾、韩国的工厂也大部分停产;公司在国际市场的钒产品主要竞争对手为俄罗斯的耶夫拉兹集团,对方主要通过价格手段进行竞争。但随经济下行及钢铁行业需求减少影响,钒产品呈现供大于求的状况。2015年公司在国内主要市场占有率第一为42%,全球占有率为23%。

3、钛产业

公司具备年产钛精矿70万吨、钛白粉13万吨、高钛渣18万吨、海绵钛1.5万吨的能力,是重要的钛白粉和海绵钛生产商。目前国内钛白粉行业市场供求关系已失衡,下游需求逐步萎缩,产能过剩较重。2011年到2015年,国内钛白粉的表观消费量增长20%,由162万吨增至195万吨。而国内钛白粉总产量增加31%,由175万吨增至230万吨。2015年我国钛白粉总产能已超过320万吨,供需失衡矛盾导致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持续下滑。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四川龙蟒、百利联、中核钛白、山东东佳等,公司市场占有仅为4%左右,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钛业务除原料有一定优势外,规模、生产成本、物流成本优势不明显。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亿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201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攀钢钒钛对2014年度应交税金为借方余额的未抵扣进项税67,998,006.87元,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报,导致2014年末资产总额从52,345,574,045.60调整为52,413,572,052.47元。2013年无此因素影响。

(二)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主营业务生产情况:

(1)铁精矿:完成铁精矿产量2,048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2)钒业务:完成钒制品(以V2O5计)1.84万吨,较上年降低13.81%。

(3)钛业务:完成钛白粉9.98万吨,较上年增长18.47%;高钛渣10.78万吨,较上年降低8.88%;钛精矿63.55万吨,较上年降低6.79%;海绵钛0.8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2、经营成果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17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53.62亿元,降幅31.96%;营业成本99.47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7.75亿元,降幅21.81%;营业务毛利14.70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5.87亿元,降幅63.77%;利润总额-23.4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3.83亿元。减亏原因主要是卡拉拉2014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应投资收益变动,而本年度无此影响。总体上,2015年度,公司产品价格均大幅下滑,在行业经营环境十分不利的形势下,公司加大改革力度,优化产销结构,实施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力保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41,744.72万元,比去年下降31.96%,主要受铁矿石、钒钛产品价格及销量下降影响。其中:矿石及铁精矿营业收入499,057.0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1.93%。

(2)本报告期公司发生营业成本994,653.7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加277,532.73万元,下降10.83%,主要是资源价格下跌、控制成本费用等影响。其中:矿石及铁精矿营业成本408,49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42%。

(3)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0,73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亏41.53%。主要是上年度计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鞍澳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卡拉拉矿山项目减值,而本年度无此情况影响。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技改投入,定期对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实际上延长了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故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更符合实际情况,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通过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客观真实的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本公司决定将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2015年9月24日,攀钢钒钛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同意攀钢钒钛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折旧年限调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不变,净残值率为0-5%。,详细信息见公司2015年9月26日公布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0)。

经复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减少2015年度折旧计提额0.76亿元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鞍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卡拉拉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在2015年12月31日,卡拉拉净流动负债2.88亿澳元。卡拉拉需要与金融机构协商新的融资方案,包括还贷展期及额外资金支持以满足其即将到期的金融负债。但协商进展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虽然卡拉拉董事会对谈判结果的预测相对乐观以及相应的财务报告已经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但是这些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可能会对卡拉拉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因此,卡拉拉在正常经营业务下,可能无法实现其财务报告上披露的资产并偿还其负债。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师对卡拉拉和鞍澳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而导致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审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卡拉拉公司”)净流动负债为2.88亿澳元,卡拉拉需要与金融机构协商新的融资方案,包括还贷展期及额外资金支持以满足其即将到期的金融负债,但协商进展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实现其财务报告上披露的资产并偿还其负债。因此,卡拉拉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调事项说明了公司经营中存在的或有风险,对审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4)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措施

尽管卡拉拉审计师认为卡拉拉可能无法实现其财务报告上披露的资产并偿还其负债,但卡拉拉持续经营基础稳定,具体基于以下几方面的理由及拟采取的措施:

①卡拉拉正在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协商为卡拉拉提供2亿美元的额外贷款,卡拉拉预计将在2016年4月末前可以提款。

②卡拉拉正在实施重大降成本措施,大部分降成本措施预计可以在2016年中期开始执行。

③卡拉拉一直以来得到鞍钢集团的财务支持以及得到中国银团(或多个银团成员)提供的贷款,并且在过去需要的时候,鞍钢集团都成功的支持了这些贷款。

由于公司对卡拉拉项目的投资为长期战略投资,卡拉拉持续稳定经营是公司实现股东长期股权投资效益的基础,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支持下,卡拉拉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保障。

2、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表示认可,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强调事项段提及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