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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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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6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焦化厂、煤矿、煤层气的开发、投资,批发零售煤炭、金属材料、建材、日用杂平、劳保用品,煤炭、焦炭、煤矸石、金属镁、铁矿粉、生铁的加工与销售。2015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步入更高的台阶,形成了煤-焦-气-化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公司实力已大为增强,为下一步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2、行业发展情况

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在可预见的未来,煤炭依然是我国能源领域的主力军,长期以来,以煤炭为主的一次性能源在我国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中占70%左右, 未来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将受到更高重视。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2016年煤焦行业面临洗牌,综合实力较强,走循环经济道路的大型煤焦企业将获得新的发展机会。当前阶段,应当大力发展以煤炭为基础的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发展。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汾西太岳76.96%的股权、东于煤业100%的股权、美锦煤焦化100%的股权、天津美锦100%的股权以及大连美锦100%的股权。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步入更高的台阶,形成了煤-焦-气-化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公司实力大大增强。

4、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循环经济优势:按循环经济和转型升级的要求,完善煤焦气化产业链,尽快投资建成润锦化工LNG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废液项目等,运营好干熄焦项目,增加主业利润贡献。

资源优势:公司与控股股东具有煤炭和煤层气开采的资源优势,逐步将资源优势转为产业优势,山西省已把打造煤层气产业链提升至更高的战略高度,“十三五”时期,山西省规划煤层气抽采利用达到400亿方,将形成一个千亿元级别的大产业。公司和控股股东所拥有的煤矿煤层气蕴藏量丰富,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形成可操作性的方案并申请备案核准。

综合优势:专业队伍稳定,产品质量可靠,产运销一体化,客户关系良好。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40号),核准公司向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68,000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5年12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2015年12月9日,公司完成本次新增股份预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预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增发股份预登记数量为168,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发后公司总股份数量为1,959,198,390股,其中增发的新股于2015年12月21日上市。同时完成了配套募集资金的工作。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放缓,国内工业经济增速下滑,特别是传统行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压力加大,公司所处的煤炭、焦化行业形势在底部运行,主营的焦炭业务受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产品毛利率和产品价格下降。虽然后来市场开始反弹,但2015年生产经营仍受到较大的影响。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01,681,763.60元,比上年减少8.69%,实现营业利润-583,391,985.91元,比上年减少104.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4,274,210.71元,比上年减少65.08%。

安全生产方面:由于资金紧张,环境保护要求提高,市场竞争加剧等多种原因,造成焦炭生产亏损幅度较大,但在煤炭方面,公司精心组织安全生产,产量大幅提升,同时大力降低成本,取得较好收益。公司坚持安全第一,环保达标,保证供货质量和专业队伍稳定。

经营管理方面:重组完成后,公司加强了对子公司的销售、供应、财务的统一管理,执行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了各项制度和责任制,增强了员工的责任心及工作积极性。成立了资本运营部,加强投融资管理,成立焦化事业部,加强对生产的组织协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美锦能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40号)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美锦集团持有的汾西太岳76.96%的股权、东于煤业100%的股权、美锦煤焦化100%的股权、天津美锦100%的股权以及大连美锦100%的股权。由于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持有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55%股权以及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因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包含美锦煤焦化上述三家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日,上述标的资产已全部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已向美锦集团发行168,000万股A股股票和支付8,410.95万元现金作为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

本次重组前,美锦集团直接持有美锦能源29.73%的股份,为美锦能源的控股股东,本次重组完成后,美锦集团持有公司77.29%股权,为美锦能源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规定,美锦能源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应采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编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