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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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6-30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16年5月9日,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了《关于为中鼎密封件(美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10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6-26、2016-27)。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1、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关于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申请201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4、关于修改《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5、关于为中鼎密封件(美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14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4号公告);议案15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详见2016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6)

(二)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转6071

联系人:蒋孝安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