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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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6-028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上午11:0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20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9、《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李远晨先生为公司董事;

11.02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董事;

11.03选举兰新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11.04选举常俊刚先生为公司董事;

1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选举杨有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02选举张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12.03选举朱晓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特别说明:本次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1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3.01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

13.02选举郭文生女士为公司监事;

13.03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特别说明: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上述审议事项经2016年4月27日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及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2016年5月12日公司五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及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6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10:00至19:3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8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陈娟

(三)联系电话:0997—6378567 0997-6378568

(四)传 真:0997—6378500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9楼

(六)邮政编码:84330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