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7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2.4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3,993.5588万股(含23,993.5588万股)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履行的程序
根据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774,339,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年度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5月12日实施完毕。
二、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影响
1、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2.46元/股,本次发行的数量不超过23,916.5329万股(含23,916.5329万股)。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2、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发行底价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调整为不低于12.42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2.46元/股-0.045元/股)/(1+0)=12.42元/股。
(2)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调整为不超过23,993.5588万股(含23,993.5588万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298,000万元/12.42元/股=23,993.5588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