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16-034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要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一号辽宁饭店五层三夫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恒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918,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700万股的50.6243%。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股份33,913,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16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人,代表股份5,569,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1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913,2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56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913,2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56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913,2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56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913,2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56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913,2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56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913,2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56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913,2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56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叶蜀君女士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1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马宏继律师、李艳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