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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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3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5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经营模式

1.经营模式。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稀土和钨矿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贸易。因此,稀土和钨产品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要影响。请公司结合原料来源、销售市场、取消出口配额、出口无关税政策、计税方式转变、公司技术水平及其相互之间的影响。综合分析影响稀土和钨产品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二、关于上游资源控制

2.稀土和钨资源控制。请公司根据原料来源情况,补充披露:(1)区分外购和自产的稀土精矿和钨精矿的金额和比例;(2)报告期内稀土精矿和钨精矿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3)公司稳定原材料来源的具体措施和未来计划;(4)结合公司目前所控制稀土和钨的保有资源量、开采配额及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分析公司在上游资源控制方面的主要竞争力。

三、关于中游冶炼分离

3.冶炼分离能力。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轻稀土、中重稀土的主要产品产量、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2)公司的冶炼分离产能及配额情况;(3)结合冶炼分离产能、冶炼分离配额、公司的技术水平及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分析公司在稀土冶炼分离方面的主要竞争力。

四、关于下游应用领域

4.下游应用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在稀土新材料方面,以智威公司稀土新材料项目、东电化公司高性能磁材工程、晶联公司ITO靶材项目为起点,不断开拓稀土深加工及高科技新材料应用领域。请公司补充说明:(1)上述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2)公司在开拓稀土下游应用领域方面的具体举措及未来规划;(3)结合上游稀土资源、中游冶炼分离等因素,分析公司在稀土应用领域方面的主要竞争力。

五、其他

5.季度收入差异。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大,但亏损最为严重。请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及价格走势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2)在第四季度盈利下滑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6.稀土收储。根据中国稀土网站,2016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稀土企业上游储备动员大会,标志着稀土行业企业层面的供给侧改革进入实质攻坚阶段。请公司补充说明:(1)本次稀土商业收储的总量及公司获得的收储量;(2)结合历次商业收储及国家收储的数量及主要产品情况,分析收储对稀土产品价格的具体影响;(3)稀土收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7.稀土集团整合。2014年,六大稀土集团相继完成备案。2015年1月28日,工信部召开的重点稀土省(区)和企业工作会议,明确了2015年年底前六大集团完成整合全国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的目标。请公司补充说明:(1)六大稀土集团目前整合进度情况;(2)六大稀土集团各自的产业侧重情况;(3)六大稀土集团整合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及时对《问询函》所述相关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