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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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质的公告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6-4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6 月 1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发来的《股份质押通知》,内容如下: 百川资管于 2016 年5 月 3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3,55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67%。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始初交易日为2016年5月3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5月29日,质押期限为1093天。

本次质押完成后,百川资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83,05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3.5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36%。

2、本次股份解质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6 月 1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发来的《股份解质通知》,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原出质人名称: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解质时间:2016年6月1日

百川资管本次解质股份数量为8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0%。

截至本公告日,百川资管持有本公司股份385,063,2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94%,本次解除质押后,百川资管剩余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03,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06%。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百川资管本次质押的目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百川资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提前购回;(2)补充质押股票、部分购回或场外偿还,防止股票平仓等,并及时通知本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