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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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6-07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16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玲玲女士、王春芳先生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玲玲女士和王春芳先生。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和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玲玲女士和王春芳先生确认,截止目前,除了已经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前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了已经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