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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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记注册机构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以下简称“《规则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周期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6年6月2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18个月,保本周期自2016年6月3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止(由于2017年12月3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4日)。

2、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额度上限为13亿元人民币。

3、本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和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之间设置开放期,开放期为2016年6月2日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和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不收取开放期申购和赎回费用。

4、申购与赎回的处理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后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后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先赎回。

5、折算:在开放日,即2016年6月2日日终。按照该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果当日申购金额与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大于或等于法律法规允许的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额度上限,则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申购份额及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进行比例确认,并及时公告确认比例的计算结果。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数。

6、适用第二个保本周期保本条款的情形

对于第二个保本周期而言,在上一个开放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均适用保本条款。

7、风险提示

(1)对于可享受第一个保本周期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以2016年6月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价依据,计算其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与其投资净额的差额,以确定是否进行差额的偿付。

(2)对于在开放期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其计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是其在开放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及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等重要事项予以提示,其他具体事项和详细规则请参见2016年5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规则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咨询相关事项。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