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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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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9

■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6聚龙债

证券代码:112388

发行总额:5亿元

上市时间:2016年6月6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绪言

重要事项提示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已通过本上市公告书,发行人及其董事会承诺: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本期公司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等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6)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远东资信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16.00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5.94亿元(2016年3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2.1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0.51%。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00亿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2亿元、3.70亿元和2.60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上市前的财务指标符合发行条件,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场所是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期债券上市前后,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关于本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9日披露的《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6聚龙债。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面值总额为5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90号”文核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六、债券面额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30%。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5月11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1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十、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3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网下申购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2016)26号”的《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会验字[2016]3673号”的《验资报告》。

十一、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347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6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16聚龙债”,证券代码“112388”。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会审字[2014]1784号”、“会审字[2015]2180号”、“会审字[2016]21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

1、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最近三年一期利润表

1、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三)最近三年一期现金流量表

1、最近三年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13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二)2014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三)2015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支出+利息费用)

利息偿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收益指标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上表中其他每股指标均比照执行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9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9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9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上海远东资信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远东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远东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远东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远东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远东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远东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远东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远东评级网站),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

第十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发行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对于保障公司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指定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公司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三、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201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为基准,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12.17%增至发行后的31.09%,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由发行前的95.18%下降为29.23%,中长期负债规模的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使用的稳定性。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最近一期末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无对合并报表以外主体的担保。

二、最近一期末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实质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无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律师事务所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七)公司债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八)公司债登记机构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除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资料外,备查文件如下: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发行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一六年六月